试论“白马非白马”
——公孙龙《指物论》新解及其现实意义
刘大生
【关键词】白马非白马;不良风气
【全文】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提出的著名命题,“白马非白马”是笔者对这一命题的新发展,也是笔者对公孙龙的另一著名命题----“指非指”的独家的通俗性的解释。
“指非指”是公孙龙《指物论》的基本观点。弄清“指非指”的真实含义,不仅有利于全面把握公孙龙的思想,澄清历史学案,而且有利于训练和提高现代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一、公孙龙的命题及其遭遇
公元前三世纪,公孙龙针对中国学术界、思想文化界不讲语言的规范性,不重视逻辑的严谨性等不良风气,提出了“白马非马”和“指非指”这两个著名命题,为语义学、逻辑学和思辩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汉语中的“非”字是一个有多层含义的词汇,可以解释为“不是”、“不同”、“不等于”、“不行”、“不属于”等等。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中,“非”的含义显然是“不等于”。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曲解公孙龙的命题,把“白马不等于马”曲解成“白马不属于马”、“白马不是马”而大加挞伐。
经过两千多年的嘲弄和笑骂以后,今天的人们终于承认了“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科学性,至少承认它“具有一定的价值”。
对于“指非指”这个命题,由于它本身更抽象、更深奥一些,离人们的常识更远一些,它所受到的批判和嘲弄比之“白马非马”要少得多。只是到了近代,当西方哲学传到中国以后,人们用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概念重新审视中国思想史时,才“发现”公孙龙的《指物论》“是客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指非指”才真正受到批判性的重视。
公孙龙在《指物论》中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还说:“指者,天下之所无”。“物不可谓无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
现代哲学家们解释说:指是概念、理念、共相,物是事物。说“物莫非指”就等于说“事物是由概念、理念、共相产生的”。所以,“物莫非指”是客观唯心主义无疑。<详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第3版,第1册第176页。>
现代哲学家们还解释说:公孙龙是不可知论者。他认为,变成物质的指是可以感知的,而指本身是不可以感知的,是无法捉摸的,前一个指和后一个指是不一样的,所以公孙龙才又说“指非指”。既然指是不可感知的,所以有指等于无指,所以公孙龙才又说“天下无指”。<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79崐年3月第3版,第1册第176页。又见《中国哲学史纲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3月第1版,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