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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具体类型

  

  (八)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是指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由于开发者或利用者的违法行为或者过失,造成破坏环境或者环境污染的行为。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保护自然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随着人类对自己所在的自然资源的重要性的认识的逐步提高,保护自然资源的立法和自觉活动,也越来越成为人类所重视和关注。在此大背景下,作为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的侵权法,当然应当承担起保护自然资源,为人类造福的历史使命。所以,我认为,在我国未来的侵权法中,应当将保护自然资源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我认为,应当将“在开发自然资源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作为一节写入未来的侵权法。至于在开发自然资源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我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采矿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采矿环境污染是指,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由于违法行为或者过失,而造成耕地、草原、林地的破坏的现象。在此情况下,无论采矿人在矿业作业时或者在发生损害后是否享有采矿权,均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破坏矿产资源侵权行为破坏矿产资源,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损害的现象。具体表现为:(1)滥采滥开矿山,造成矿产资源的严重流失;(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的;(3)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4)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5)破坏矿产资源,给国家造成矿产资源损害的。


  

  3、破坏土地资源侵权行为破坏土地资源,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污染土地资源,造成环境损害的现象。例如,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将化学工厂的有毒的废水排入耕地,使耕地土质遭受严重污染,致使短时期内无法耕种的行为;为了开发旅游或者其他工业项目,而采用板结土地的方法平整土地,致使土壤结构发生变化,破坏其原本土质,严重影响土地的再利用的行为;等等。


  

  4、破坏生物资源侵权行为破坏生物资源,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森林、草原、渔业、野生动植物等生物资源,造成环境损害的现象。具体表现为:(1)滥砍、滥伐森林;(2)滥伐、滥除草原植被;(3)违反有关规定,在禁渔期滥捕海洋生物资源;(4)违反有关规定,在禁渔区滥捕、滥炸渔业资源;(5)在渔业养殖区域内使用化学药剂杀、捕渔类;(6)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烧山、烧荒,严重损害野生动植物;(7)违反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擅自打猎,捕杀、活捉野生动物;(8)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无休止地、破坏性地挖掘野生珍贵植被;(9)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用电捕渔;(10)未经科学验证,擅自改良植被,致使珍贵植被灭绝;等等。


  

  5、破坏特定环境区域侵权行为破坏特定环境区域,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文遗迹地、国家公园等特定环境区域,造成环境损害的现象。具体表现为:(1)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放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自然保护区;(2)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将风景名胜区改做他用;(3)违反法律规定,人为地破坏人文遗迹地;(4)违反法律规定,将国家公园开辟成为其他商业用途的基地;(5)违反有关规定,有管理、保护义务的职能部门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文遗迹地、国家公园等特定环境区域,疏于管理、保护职能,致使这些地区的风景、名胜、遗迹,遭受到人为或者自然的侵蚀、侵害;(6)故意人为地破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特定环境区域。以上第2至第6项侵权行为,均可由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九)转基因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1、转基因产品问题概述转基因作物中含有从不相关的物种转入的外源基因,例如,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含有矮牵牛的抗除草剂基因。这些外源基因有可能通过花粉传授等途径扩散到其他物种,生物学家将这种过程称为“基因漂流”(gene flow)。环保主义者则喜欢使用“基因污染”(genetic con-tam ination)的概念:外源基因扩散到其他物种,造成了自然界基因库的混杂或污染。基因污染可能在以下情况发生:附近生长的野生相关植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邻近农田的非转基因作物被转基因作物授粉;转基因作物在自然条件下存活并发育成为野生的、杂草化的转基因植物;土壤微生物或动物肠道微生物吸收转基因作物后获得外源基因。与其他形式的环境污染不同,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可能使基因污染成为一种蔓延性的灾难,而更为可怕的是,基因污染是不可逆转的。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专家担心,类似墨西哥“玉米妈妈”的遭遇可能正在中国大豆身上发生。一些国外公司可能钻中国立法不完善、管理不统一的空子,将中国作为“转基因生物的试验场”。转基因产品已经走进中国人的生活,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也逐渐受到重视。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之后,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相继生效。与此同时,有关专家提醒说,转基因生物对环境的影响,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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