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法制保障,提供坚强后盾
其一,推进法制建设,为表达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保护。从表达权的发展要求和社会现状来看,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是必然趋势。因此,要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正视存在的问题,加强立法工作,把表达权纳入到法律体系中。此外,我们认为作为一项专门保障表达权的法律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本身更要重视社会各界的表达,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争取实现全民参与。在实践过程中,要严格司法操作程序,进行有效监督,保证法律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实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其二,开展法律援助,帮助群众依法行使表达权。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途径,法律援助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要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真正实现程序的简化,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适当减免收费等方式来进行法律援助。
4、依靠民间组织,增加表达力量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有助于增加表达的机会,提高表达的层次,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目前我国民间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2007年3月13日,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谈到,现在我国民间组织已达到34.6万个。大量民间组织的存在,有助于实现表达的有序化和组织化,扩大社会影响力。首先,利用民间组织的力量,保证民意的顺畅表达。民间组织通过与群众密切联系,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化整理,把合理的表达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实现表达渠道的多样化。目前,许多表达仍处在孤立、分散的低层次上,影响较弱,迫切需要借助组织载体来强化表达的效果。因此,政府要对民间组织进行积极引导,促进民间组织的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为其作用的发挥创造便利条件。其次,充分调动民间组织参与的积极性,提供丰富的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帮助群众选择合法适当的方式行使表达权。
【作者简介】
李叶叶,长沙师范学校教务处教师,研究方向:法社会学。
【注释】萧瀚,表达权是基本人权.南方周末,2007-10-25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235页
赵映诚,中国古代谏官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孙力,重视表达权的社会和谐功能.人民网,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5771826.html>,2007-05-24
田发贵,农民政治权益的缺失及保障.宁夏党校学报,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