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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视野下公民表达权的保障

  
  三、表达权的保障途径

  
  1、拓宽行政渠道,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充分实现政治参与。首先,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群众对政治参与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政治参与意识深入民心,产生广泛影响。其次,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政治参与层次,丰富政治参与内容。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治参与权缺失的现象,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更好地进行政治参与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行政部门要实现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保障政治参与在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二是畅通政治利益表达渠道。利益表达是指一定的阶层或集团为实现自身利益和保护自身利益而向社会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反应、宣示与行动,其目的是通过国家、政府及社会达到保护和增进自身的权益。首先,进一步深化现有的信访体制,使信访制度真正落脚在“事要解决”上,实现信访维权渠道功能的最大化。并充分利用基层部门的优势,为利益表达创造便利条件,保证群众通过行政渠道合理表达意愿。其次,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实现双向互动。要对正当的利益表达进行积极回应,及时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发挥媒介职能,搭建表达平台

  
  首先,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一是发挥宣传导向作用。新闻媒体在具备正确价值取向和现代的法律理念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到广大群众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需求,进行合理引导,使他们对表达权形成正确的认知,了解相关的表达渠道,提升表达能力。二是发挥自身的渠道作用。由于新闻媒介影响的广泛性,使其成为行使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对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表达的出版活动及言论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同时,要加大关注和支持力度,通过增开专栏、增设热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表达机会,拓展表达空间,依法维护他们自由表达的权利。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新闻媒介作为群众与政府联系的重要桥梁,要积极履行职能,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形成共赢局面,促进社会和谐。其次,合理利用网络媒介。表达权的行使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有利于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面。具体而言,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平台作用。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给社会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网络媒介传播的快捷性、信息资源的丰富性与突破时空限制的开放性,为群众架设起自由表达的通道,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实现网络的进一步普及与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地提供表达机会。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只有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创建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才能保证网络媒介积极作用的发挥,对表达权形成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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