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金存在的法律基础──公司绿色社会责任
参照上文内容,澳门关于节能的法律法规非常模糊,是否代表酒店业完全不用承担节能的责任呢?非也。
根据传统上的公司法理论,企业除了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外,不存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义务,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其中一句名言“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要为股东赚钱”,推行节能降耗的话可能意味着要采用价格更为高昂的新的产品、技术或者管理方式,为了保持盈利必需转移增加的成本开支,要不以更高的售价转嫁给消费者,要不就给予相同工作量和工作条件下的员工更少的工资,以免使公司与股东因推行节能而使获利减少。笔者认为,公司承担绿色社会责任短期内会堵加开支,但长远来说获得的利润却是很庞大,如1997年5月15日英国《自然》杂志介绍,生态系统每年为人类服务的价值,换成现实货币是二十万亿英镑[7],“太着重自己而过分轻视别人,这样做会把自己变成同胞们蔑视和愤慨的对象。” [8]。承担绿色责任有利于改善营商和文化环境,树立公司热衷于保护大自然的良好形象,这些看不见的收益为公司带来消费者的垂青与社会公众的一致叫好,实践中一系列节能减耗制度对公司的经营形成合理的约束,确立在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公众对环境公益的需要。故此,公司追求股东利益同时,要避免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实质损害。[9]
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中表明,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必需在现在与未来都能实现,当代人有义务把地球上的资源以不差于祖先传承下来的状态交予“我们的孩子”,避免浪费今天有限的资源,使之不恶化,“孩子们”对因为具有潜在性的环境危害没有承担的责任,亦无法推导出他们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社会大众对生活质素的诉求日益提升,提高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生活质素,如何优化和维持本地区的生态平衡成为施政的侧重方向,从源头着手为最有效的方法。
(三)基金为酒店业带来的利润
1、为昂贵的新技术提供资金来源
澳门政府曾向酒店业提倡了一些节能的可行途径[10],可是由于成本原因,为保持公司的盈利而暂时仍然没有采纳之,在此在这里标出一些方法:
(1)客房及其它设施 :采用动态感应器,当没有人使用储物室和接摩池等地方时,电源会自动关闭。
(2)客房管理:制定客房管理程序规定已入住及空置的客房各有不同的空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