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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推行节能基金浅析

  

  (一)基金存在的经济基础──“看不见的手”


  

  经济活动中造成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与破坏,要通过环境自身的消纳与再生使其恢复原状,为确保环境质量维持在适合人类存活的水平,可以对同环境相关的生产者、消费者、投资者及公权力运行者做出决策上的影响,改变当事人的效益便是我们常称作的经济刺激手段。[5]亚当·斯密1776年的《国富论》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去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总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一场合,像在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是否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6]正是由于人人都有的利己动机造成了利他的善果,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带来了更大的社会利益。市场就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根据价格的自然变动,引导资源向着最有效率的方面配置。这时的市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的相互作用下,推动着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出各自的决策。


  

  “看不见的手”同样亦适用于节能领域,如果在酒店业同人认为采用更有利于节能的措施,既可带来不菲的收入,又可为自己赢得“环境卫士”的名声,它们的行为会不自觉地转向更有利于社会的方向,不论其经济刺激手段是多是少,是自愿性还是强制性。这样的话,我们无需强行改变企业的价值观而能把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节能基金能够有效运作是离不开政府与大众的理解,出于中央政府对澳门特区无私的关怀与支持,保证了电力与食用水源源不绝从广东输入,即使遇上用电高峰要拉闸限电、又或咸潮侵袭对原水的供应造成冲击,澳门局民亦不必恐慌对自身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久而久之出现“公地的悲剧”,通过节能基金则可使人们形成环境有价的心态。虽然澳门的节能法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在这关键时期政府已意识到需要重视尚通于起步阶段的节能法律体系,并随着环境部门的强化,节能降耗经济刺激机制会得到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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