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中国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某一国家或地区住房权保障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提供的一份名为《中国房价收入比研究:房价有所回落,一线城市依然偏高》的研究报告显示,1997-2003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一种较平稳的运行态势,在6.15左右;2003-2007年,随着房价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房价收入比明显上升,2007年达到7.44的历史最高水平,出现较为严重的失衡现象。一些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状况则更加严重:北京市由9.55上升到13.09;上海市由6.7上升到11.25;广州市由6.49上升到12.09;深圳市由5.85上升到13.15;厦门市由5.41上升到13.22;重庆市由3.07上升到5.15;天津市由4.41上升到9.34。[35]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意味着中国的房价水平远远高于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并且房价与居民收入的涨幅不成比例。其结果是居民始终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绝大多数居民都无力支付购房价款。
三、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制度对弱势群体底层社会身份的建构
中国廉租房制度以人的生存为基本向度,以资源性贫困观为理论基础,并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体现出强烈的慈善性福利色彩。这种强烈的慈善性福利色彩在事实上不断地影响着底层民众的基本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些弱势群体建构了一种底层身份,从而巩固了底层民众的“他者”地位。
(一)廉租房的“标签化”效应与弱势群体底层社会身份的建构
从中国廉租房的房源看,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腾退的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公有住房以及收购的现有旧住房。《廉租房办法》第10条明文规定:“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第二种主要是由政府集中兴建的廉租住房。由于中国相关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集中兴建廉租房进行限制,因此政府兴建廉租住房的手续较为复杂,实际运作过程中限制较多。当然,政府集中兴建的廉租房仍然是中国廉租房的主要来源之一。
就中国现有的旧住房而言,无论是房屋自身的结构、标准还是外部环境、配套设施等都相对较差。而政府兴建的廉租房又主要集中在城市的郊区。以广州市西部大型居住区、容纳人口约16.5万人的金沙洲为例,它既有国内最大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又有多个时下炙手可热的限价房项目。但是,截至2008年4月1日,金沙洲居住区入住的户数只有2 100多户。也就是说,在通过摇珠分得廉租房的3 148户双特困户中还有900多户没有搬入新社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金沙洲居住区规划滞后并且公共配套的投资主体也不明确。从历史发展看,广州市的新兴城区在建设和营运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公共配套上,至今仍没有成功的本地个案可供借鉴。另一方面,这个廉租房集中地距离城市中心较远,工作和生活成本都较高,给那些生活困难的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他们负担不起物业管理费、租金、交通费、伙食费等费用。因此,一部分人放弃选择廉租房。[36]
无论是将现有的旧住房改造成廉租房还是政府集中兴建的廉租房,都具有极强的“标签化”效应。按照社会学的分析,每一种物品不但具有使用意义,而且还具有符号学意义或象征意义,而这种符号学意义或象征意义往往会对这种物品形成一种价值上的判断。具体而言,“每一种物品,根据其使用目的与使用范围,往往在进入社会使用之后,自动成为一种群体划分工具并化身社会标签,暗寓着使用者的收入、地位、血统、品味等等,是一种社会阶层的标记,例如开宝马车被视为青年富豪或权贵、住别墅意味着富裕阶层等等。这种物品的社会标签,被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用于社会生活领域,成为人群自我认别或被认别的重要特征”。[37]将旧住房改造成廉租房一般发生在旧城区或老城区,这些地方具有浓厚的传统色彩,而新城区往往体现了浓烈的现代化气息。这样,新城区与旧城区之间、商品房与廉租房之间就会形成鲜明的对比。居住在旧城区廉租房的人往往被视为失败者、穷人、农民工、从事低级职业的人、家庭经济负担重的人等。这些标签是一个强力的经济标签,标明这是非强势、无权力、有问题的社会阶层。[38]另外,廉租房的居民大都是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人,而经济上的弱势往往会使其心灵变得更为脆弱。旧城区改造的旧住房对这些处于弱势的人具有极强的心理暗示,即他们是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自身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不够导致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并最终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