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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ecure
无安全感 |
Loyal
忠诚 |
Efficient
高效率 |
Honorable
荣耀感 |
Secret
守秘密 |
Prejudiced
怀有成见 |
警方武力使用
比特纳于一九七零年提出,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比警察所具有的无可质询的垄断使用武力的权力更能准确地界定警察在社会中的角色。攻击性、冷酷性、漠然无情以及对暴力的崇拜所有这些都渗入警察工作之中,这种使用武力的倾向如同浸染了肾上腺素弥漫于警察的工作中。一九九七年的阿伯纳路易玛Abner Louima案中,体现了垄断武力使用权力一旦被滥用将会产生的骇人听闻结果,纽约市打击街面犯罪组对犯罪采取攻击性战术,居然使用用疏通便桶的手压泵造成了一名嫌疑人的直肠损伤。在两年间纽约市打击街面犯罪组使用其强硬战术处理了四万五千人次的人群。另一个案件是一九九九年的阿玛度迪亚罗Amadou Diallo案,该案中嫌疑人由于其外貌与一名系列强奸犯相似,在被盘问时由于伸手去掏钱包而被射中四十一枪。这些极端的例子被称作非法的武力使用,会产生刑事与民事的法律责任。
如果将攻击性的上铐行动和粗暴的身体强制接触以及言语震慑在内,那么每年有约二百万人次受到警察的武力对待。最常见的武力使用是不使用武器的战术,在嫌疑人受到酒精、毒品作用或罹患精神疾病时最易于应用不使用武力的战术。有很小比例的部分警官在使用武力的极端事件中过多地出现,也就是过度使用武力问题,有些警官个人有这个问题有些警察部门中也存在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但是就过度使用武力问题在警察个人和警察部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内在关联,在警察部门层面可能会通过制定特定的“交火规则”来规制武力的使用,这种规则始终坚持区分警察行动与军事行动之间的区别;但是在警察个体层面很可能存在滥用裁量权或是情景变化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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