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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主动型巡逻——以指令式巡逻为中心

  
  巡逻试验结论中潜藏的含义是:指令式巡逻使用针对性震慑策略而不是一般化震慑策略,对暴力型(涉枪)犯罪十分有效。在犯罪高危区对具有高度可疑性的人员实行盘查效果明显。

  
  我们目前采用的设卡盘查采用的名义也是以交通违法拦截盘查中查获的违反交通管理秩序行为如改装钢瓶、两人合骑、伪造行驶证件、违法营运等比较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难以深挖这类违法活动、无法从中获得打击治安违法犯罪的信息情报;大量的巡逻警力设卡起到的效果主要是震慑犯罪遏制并且在时空上压缩街面“两抢”案件的发生;从同样的巡逻警力起到的实际打击犯罪的效率上看,目前设卡盘查的效果并不理想。是否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和查缉战术逐步从针对街面治安维护的立法上、查缉战术上渐次完善对街面案件高发地段的便衣力量打击目的的使用以及对高作案人群聚集地的清查。

  
  (10)指令式巡逻对我们巡逻工作的借鉴意义和注意事项

  
  传统之见以为,在控制预防并减少犯罪的工作中现代警务依赖的是强调以压制犯罪为主的反应型战略运作模式,但有些调查认为这种标准的警务模式其实在效能上很虚弱,并主张代之以强调“重点模式”的警务运作。对日积月累而成的治安顽症犯罪热点,细致调查后的打击能够压制同类犯罪而且这样的打击对其死灰复燃具有震慑作用。研究表明:执法活动越具有针对性和专门化,警察控制犯罪与治安问题的效果越佳。就街面而言,提高治安管控力的途径之一就是采取体现针对性的指令式巡逻可以系统有效地遏制特定地域的特定案件数的高发。事实上,国外实施问题主导型警务的警察部门普遍采用指令式巡逻作为获取信息确定问题分析顽症并实施打击的工作方式。

  
  目前我国大城市中110接处警情的情况大部分是提供服务排解纠纷为主,而目前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常规巡逻警力大量工作时间处于调处纠纷中,实际造成街面打击预防力度不足。从治安工作实际需求角度而言,开展预防打击违法犯罪为主的指令式巡逻工作并非多余。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警务实践来看,开展指令式预防型巡逻较理想的地点是较大且具有足够多样化犯罪模式与多样化犯罪特征的城市,但是从原理上讲任何一个巡逻部门不论其规模大小都可以使用,成功运用指令式巡逻的要点主要是必须有长期的犯罪信息分析并依托此项工作设计干预式的主动巡逻措施。我们应当建立专门的警队巡逻来对应较大城市中的专门化热点化犯罪问题。

  
  借鉴需注意事项:

  
  一、借鉴国外的指令式巡逻不应脱离理论、策略产生的社会背景;

  
  美国以及一些发达英联邦国家的警察巡逻环境相对较为固定,其居民区分层较为明显也较为固定,居住人口数量、种族情况、经济文化背景往往集中易于做出界定;而商业场所娱乐场所开业时间较为规律,因此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特定时间的案件高发时段热点区域也可以从接处警的记录中得出规律;警察巡逻面对的环境有较大差异但是不同地区的治安状况特点居民状况差别明显且差别热症较为固定。这些都有利于警察依托案件受理数据信息分析设计方案展开有针对性的巡逻工作。

  
  我们目前的社会环境警察装备训练执法环境与国外有一定差距,并不具有可完全照搬的治安事件与环境特点;人员居住没有分层、同一街面上可能发生任何类型的案件,这些对我们设计统一的指令式巡逻勤务模式有不利之处,因此应当将巡逻的路线设定和巡泊交替时间地点留给一线巡逻警力的分管领导和带班指挥员决定,因地制宜因情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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