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型巡逻(proactive patrolling)则是指警方亲身深入街面、社区搜集信息,动员自身力量(如建立治安信息员等),采用某些具体策略预防或控制犯罪。与被动反应式巡逻策略不同的是,主动式巡逻的着重点不在于打击已发罪案,而在于事先采取积极措施预防罪案的发生。同时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对巡警的要求很高。不仅要求巡警在辖区大街小巷有章法地巡逻,而且要求巡警深入社区腹地,主动与居民接触并取得居民信任,从而及时了解信息。总之要求巡警具有极强的主动精神。
(一)巡逻战术策略:大多数研究表明,巡逻工作时间超过一半以上并没有接处警任务,此时警官的工作完全处于预防式巡逻状态中。因此在这些时间段内巡逻战术策略的运用对有效提升巡逻效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所有的战术策略中,指令式巡逻是最为常用的一种。
(1)指令式巡逻含义、目的和产生背景:
所谓指令式巡逻是指,给予参与巡逻警力明确而特定的指令,要求其带着专门任务,比如寻找特定人员、明确巡逻线路上可能的发案类型,对特定路段强化频率开展巡逻。担任这项巡逻工作的警力不承担接处电话警情的任务,专注于应对专门的犯罪问题。
从巡逻的战术方式上看,发达国家巡逻实践较为普遍地采取了指令式巡逻等专门化巡逻方式,目的是通过特定任务的巡逻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开展这项巡逻的要点是必须保持对特定区域内的犯罪数据、或是接处警数据进行实时、客观的分析,不断开发巡逻具体的战术与策略。
七十年代在堪萨斯城进行了一项巡逻试验和评估。其主要目的之一是检验这样一种警察的传统见解是否切实。过去警察部门流传甚广的假设是:巡逻时间内警察应当在给定的区域内来回驾驶巡逻,这样确实能够确实震慑犯罪,并确实能够使得公民感觉更为安全、警察可以通过做出更为迅捷的反应来应对犯罪,通过减少反应时间增加实施逮捕的机会。基于这些假设的衍生结论是:警察部门应当不断增加人手、巡逻和支援车辆应当不断更新、警官的通讯系统设备以及对巡逻区域的熟悉度也与街面犯罪率有关必须不断投入资源。那次试验中采取了三种巡逻模式:第一种是不做预防型巡逻,(只是在接到电话时才出警);第二种是之前一直做普通的预防型巡逻;第三种是增强式的预防型巡逻(巡逻强度比频率较之常规以往要高出2至3倍)。结果表明上面的这些假设都大有问题。单纯的预防型巡逻,无论其开展的程度之不同,巡逻对犯罪率以及公众对自身安全感受程度几乎没有产生影响。
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经过多次的巡逻试验调研,美国警察部门逐步对巡逻效能得出的结论包括:其一、巡逻警力的反应时间越快不一定能成功地威慑犯罪人员也不必然能确保获得更高的公众满意度,有半数以上的案件不需要快速反应,有75%的案件是已经在犯罪完成后才被发现的;其次、单纯的扩大警力投放不一定能对遏制犯罪产生影响,堪萨斯预防式巡逻试验表明:增加警察巡逻活动不会必然降低犯罪,也不必然改变公众对警察的态度或是抒缓公众对犯罪的恐慌程度;因此,单纯增加巡逻警力仅仅依靠增加人手不能成为解决犯罪问题的关键;其三、在巡逻效能提升上有章法的开展指令式巡逻是目前为止被证明为最有效的途径,指令式巡逻在降低犯罪上较常规随机(乱线)巡逻效果为佳。英国的研究也表明,针对夜间入室犯罪,措施之一就是从震慑犯罪人作案意图入手,这种努力体现在巡逻中就是要采取恰当的巡逻策略,一般的所谓随机(乱线)巡逻试图创造出警察无所不在的印象,而实践中这种策略的评估效果确实很差,而指令式巡逻的效果则相对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