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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伦理学的视角对环境法完善的宏观思考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理论。人类中心主义分为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也称为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也称为相对人类中心主义)。
  
  1、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浓厚的宗教和哲学色彩。早期基督教的教义把上帝看成是一切的主宰,而人类是上帝唯一拯救的生物,是大自然的主人。其他一切生物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利益而存在,人类可以随意的支配自然。古典哲学中传统的主客二分法也曾使得人类一度以自我为中心而忽视了对大自然的保护。这些背景使得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以征服自然为核心,把自然看成是征服的对象。他们相信,只有征服自然,才能获得人类利益的满足。
  
  自古希腊以来,人类中心主义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这种思想对环境问题的产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痛定思痛后,人类中心主义完成了由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向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蜕变。
  
  2、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生态危机的不断加剧,人类中心主义也在不断的反思和调整,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慢慢走向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他们不仅把自然看作是对象,而且看作是有自身价值的有机体。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仍然主张人类是唯一的价值主体,但是人类和自然界要和谐相处,只有自然界得到了可持续的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由于对“只有人类具有内在价值”这一唯一性的确定,从而排除了其他自然体的相关价值。而对人类理性的绝对信任(即使这种理性不足以绝对信赖)使人类把自己放在万物之上的位置。这些明显的缺陷在现代人类中心主义那里得到了较好的修正,从而使得现代人类中心变得温和、完善。我们不能说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是至善至美的,但至少这一理论的存在,是与现代社会环境保护的需要相吻合的。在现代环境保护的语境下,我们可以说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是狭隘的,但我们不能够笼统的说人类中心主义是狭隘的,因为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核心的现代人类中心是与现实的情况吻合的,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倡导的。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注重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注意对自然体的保护,但是并不是以自然体为中心,而是也必须是以人类为中心。因为从目的意义上看,保护环境(包括自然体)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保护人类生存的条件,都是为了人类的利益。如果人类从地球上消失,那么对动物、自然和环境的保护又有什么意义呢?自然体的价值以其对人类的价值为前提,离开了人类,自然体的价值无从而言。因此对自然体的保护也必须以人类基本利益的不受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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