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原则和制度如果在我国的立法中得以确立,将形成一套覆盖环境保护各领域、各层次的公众参与制度体系,以保证公众对环境事务的有效参与。
【作者简介】
傅剑清,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注释】见《国语·周语上》:《召公谏厉王弥谤》。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於是乎出;……夫民虑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弗听,於是国人莫敢出言。叁年,乃流王於彘。
我国最早提出开展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是见著于由中国政府1994年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
近年我国进入环境事故高发期,如2005年11月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2006年8月,吉林省蛟河市吉林长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异地处理生产废液的运输途中,将约10立方米废液人为倒入牤牛河内,致使河水受到污染;9月,甘肃徽县的铅污染事件,致使数百名儿童血液中铅含量超标,其中不少被确诊为重度铅中毒,引起轩然大波;同是9月,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致使砷超标10倍左右;11月,四川省泸州市川南电厂发生燃油泄露,污染长江。2007年6月太湖大面积的蓝藻爆发导致沿岸城市大面积停水事故。参见《2006:中国环保事业在艰难中毅然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云南日报。
参见黄锡生 黄猛著,《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理论基础初探》,载《中国环境法网》,
http://www.riel.whu.edu.cn/2007年6月,一个建成后能给厦门市带来每年800亿元人民币GDP的PX化工项目,环评等各项手续已合法通过的政府力促投建的项目。遭到环保专家和市民的一致反对,因为这种项目将会给市民带了潜在的巨大健康危机,民间力量通过集体行动、动员媒体等手段影响政府的决策,最终促使该项目的暂停,显示了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府尊重民意的重要性。参见厦门网,《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PX项目》,载
www.xmnn.cn ,2007年5月30日,厦门网。
参见菲利普·佩迪特著,利训练译,《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二版,第274页。
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出版,1987版,第55页。
转达引自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240页。
参见《东方早报》殷玉生著,《环保总局:圆明园防渗工程破坏生态》,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参见厦门网,《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PX项目》,载
www.xmnn.cn>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