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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一元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张宗峦,男,山东滕州人,兰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5级硕士研究生;刘传胜,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兰州大学法学院0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付兴艳,女,湖北宜昌人,兰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5级硕士研究生。

【注释】王明远.社会性、经济性应兼顾—从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看环境公共利益内涵.中国环境报2006. 9.20
金瑞林.中国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14~15
王小钢“人与自然相和谐”无法纳入传统的法律价值体系.www.19720605.fyfz.cn/blog/19720605/index.aspx?blogid=102325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室.外国环境保护法规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3~4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室.外国环境保护法规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179
尤明青.〈1999年加拿大关境保护法〉评介.韩德培.环境资源法论丛(1).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239
程正康.环境法概要.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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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选功.外国环境保护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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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骧聪译.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和土地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1
环境保护执法中坚持“程序优先”的理念http://www.jx148.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76845>
蔡守秋.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5.21-23
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56
陈泉生.环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29
汪劲.环境法的理念与价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2
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有“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即所谓的协调发展的原则,和国际环境法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只是文字表述的不同,其实质含义是完全一致的。见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4(2).96~97
谷德近.环境法的复魅瘀祛魅——环境利益和以平衡 .www.http://www.blog.edu.cn/user2/djke/archives/2006/1115523.shtml
谷德近.环境法的复魅瘀祛魅——环境利益和以平衡 .www.http://www.blog.edu.cn/user2/djke/archives/2006/11155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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