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大气污染型:大气污染物通过干湿沉降过程污染土壤。
(3) 固体废物型:固体废物包括工矿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的堆积,掩埋,处理不仅直接占用大量耕地,而且通过大气迁移,扩散,或降水淋溶,地表径流等污染周围地区的土壤。属点源型土壤污染,其污染的种类和性质都较复杂。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由日渐扩大趋势。
(4) 农业污染型:系指由于农业生产需要,在化肥农药,垃圾堆肥污泥长期实用过程中造成土壤污染。属于面源污染,污染物集中于耕作表层。
(5) 综合污染型:土壤污染往往是多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同时造成的,即某地区的土壤污染可能受大气,水体,农药,化肥和污泥施用的综合影响所致。其中以某一种或两种污染源影响为主。
(二)土壤污染的危害
严峻的土壤污染引起的危害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各种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积累,被栽培其上的植物吸收,然后转移到果蔬,粮食中,间接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健康;受污染的土壤还会影响水体,引起水质变化,通过人类饮水等途径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侵害。
对其他环境要素的危害土壤污染对其他环境要素的侵害是指除人体以外动植物和环境的侵害。栽培在受污染土壤之上的植物会因为吸收土壤有害物质而受到破坏;由于人类和动物生理机能大体相同,因此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损害的土壤污染也可以导致对动物的侵害。
对经济的损害土壤对经济的损害是巨大的,国内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产品近700多万公顷,使粮食每年减产100多亿公斤;土壤污染引发农产品质量问题,使农产品出口频遭绿色壁垒,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出口创汇。每年因土壤污染造成的各种农业经济损失合计约200多亿元。
二、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创设核心法律价值
《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中国现有的发展战略,政策,计划和管理机制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在制定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和采取重大行动中,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实现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协调发展。近几年,我国土壤污染虽局部有所控制。但总体不断恶化,从产业生产对土壤造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对土壤造成的污染以及其他因素对土壤污染造成日益加剧。造成土壤严重生态污染,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造成不利的影响,不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威胁人们身体健康。究其原因,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设计中缺乏科学观念,制度的功能、内容、实施机制程序等存在不合理性和无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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