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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壤污染立法重心探析

农业土壤污染立法重心探析


A Brief Analysis on the Key Elements of Soil Pollution Legislation


雷芸


【摘要】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国家,农业一直是国家的基础性产业。国家对农业十分重视,但立法的倾向一直注重鼓励和扶持,很少对农业生产过程进行限制和规范。在面临严峻的因农业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时,如果沿用传统环境保护法“命令+控制”的方式对农业生产过程进行限制,不仅成本太高,而且也可能对农业造成负面影响,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损害。现代环境法开始探讨新的环境控制方式。市场作为经济社会主要的调配手段,加以引导,同样可以对环境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在现实中也不乏因灵活运用市场手段解决污染问题的积极例子。当然,市场手段并不完美,在市场失灵时,需要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引导和修正。解决农业土壤污染问题,应该以市场手段为主,法律手段为辅,在建立绿色农产品市场过程中,严格食品安全制度,鼓励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集约化农业生产,并对绿色农业提供补贴。
【关键词】土壤污染;污染税;绿色产品;食品安全
【全文】
  一、土壤污染现状
  
  作为国计民生的农业与土壤息息相关,土壤是一切动植物生存的载体,保护农业生态农业的关键在于保护农用土壤,防治土壤污染。我国的土地资源总面积为144亿亩,耕地面积只有约20亿亩,仅占14.21%。在这样严峻的土地形式下,由于大气粉尘,灌溉超标污水,施用污泥与垃圾,工业废渣堆放及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影响,我国土壤污染十分严重。目前,被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约1.5亿亩,受农药和劣质化肥严重污染的农田有2.4亿亩。二者合计已近4亿亩[1]。 土壤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由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它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尚难以估计。但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2]。
  
  土壤污染不但直接表现为土壤生产力的下降, 而且也通过以土壤为起点的土壤、植物、动物、人体之间的联系, 使某些微量和超微量的有害污染物在农产品中富集起来, 对动植物和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同时,土壤污染还能危害其它环境要素, 成为水和大气污染的来源。例如, 土壤中可溶性污染物可被淋洗到地下水,致使地下水污染;另一些悬浮物及其所吸持的污染物, 可随地表径流迁移, 造成地表水的污染;而风可将污染土壤吹扬到远离污染源的地方, 扩大了污染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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