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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壤污染防治法

  
  另外,在畜禽饲料中,由于大量添加铜、铁、锌、锰、钻、硒和碘等微量元素、抗生素以及动物生长激素,使得许多未被畜禽吸收的微量矿物质元素和有机污染物又随粪便排出体外,严重污染土壤环境。
  
  (二)重金属污染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
  
  土壤中的重金属主要来自污水灌溉、工矿活动、施用肥料和农药等方式。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废水进行灌溉是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重要途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另一重要途径是随着大气沉降进入土壤。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达2 000万hm2 ,占总耕地面积的1/6。因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近700万hm2 ,使粮食每年减产100亿kg。[3]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公顷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与污水灌区面积占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4]
  
  进入土壤的重金属污染物以可溶性,不溶性颗粒存在,如镉、汞、铬、铜、锌、铅、镍、砷等。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可为生物富集,其自然净化过程和人工治理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土壤一旦被重金属污染,对人类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在全世界范围内,由于重金属引起的疾病和环境公害事件已经相当普遍,如日本汞污染引起的水俣病、镉造成的骨软化、骨萎缩;瑞典镉、铅、砷造成女工的自然流产率和胎儿畸形比率明显提高;广东翁源新江镇周围受污水影响,皮肤病、肝病和癌症成为高发病症。[5]另外,我国出口的一些农副产品,由于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过多等原因而被迫退出国际市场,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挑战。
  
  (三)病原体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
  
  土壤中含有一定量的病原体,包括肠道致病菌、肠道寄生虫、钩端螺旋体、破伤风杆菌、霉菌和病毒等,主要来自人畜的粪便、垃圾、生活污水和医院污水等。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垃圾做肥料,或者直接用生活污水灌溉农田,都会使土壤受到病原体污染。被病原体污染的土壤能传播伤寒、副伤寒、痢疾、SARS 、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这些传染病的病原体可以随病人和带菌者的粪便及其衣物、器皿的洗涤水污染土壤,再通过雨水的冲刷和渗透,病原体又被带进地面水或地下水中,进而引起这些疾病的暴发流行。此外,还有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或与禽类有关的疾病,如禽流感,可通过土壤在禽类间或人与禽类间传染。被有机废弃物污染的土壤,是蚊蝇孳生和鼠类繁殖的场所,而蚊蝇和鼠类又是许多传染病的媒介,因此,被有机废弃物污染的土壤在流行病学上被称为特别危险的物质。[6]
  
  (四)放射性元素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
  
  放射性元素主要来源于大气层核实验的沉降物、原子能和平利用过程所排放的各种废气、废水和废渣以及核武器的试验。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物质不可避免地随自然沉降、雨水冲刷和废弃物堆而污染土壤。土壤一旦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就难以自行消除,只能自然衰变为稳定元素,而消除其放射性。放射性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同时,土壤的放射性污染还可直接通过皮肤接触而进入人体;或直接外照射而危及人体健康;也可通过迁移至大气和水体,有呼吸道、皮肤、伤口或饮水而进入人体。当一定剂量的放射性物质进入以人体后,可引起很多病变——疲劳、虚弱、恶心、眼痛、毛发脱落、斑疹性皮炎,以及不育和早衰等。辐射还能引起肿瘤,特别是体内照射更易引起恶性肿瘤。发生肿瘤的器官和组织主要见于皮肤、骨骼、肺、卵巢和造血器官。放射性病症是有较长的潜伏期的。[7]
  
  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发展概况
  
  (一)国际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概况
  
  土壤污染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关于土壤污染方面的国际公约、协议、规定来警示、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行动。只是于2004年11月17日至25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第三届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会议通过了100项有关全球环境保护的决议,其中就包括旨在发展土壤可持续利用的国际手段,尤其是那些为了保护和保存生物多样和维系人类生存而满足土壤生态需求和保护其生态功能的国际手段。最重要的是一直道2006年11月13日才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土壤法律专家小组草拟了《土壤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议定书(草案)》。本议定书的目标是:(保存)(保护)土壤及可持续利用且公正利用土壤。它要求任何缔约方应采取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行政或其他措施以履行议定书中所规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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