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土壤环境行政监管制度
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地矿部门“都管一点,又都不太管”,这种“婆家”太多的状况,会出现多家管理主体相互推委或争相管理现象,不能对土壤污染防治起到积极的作用。[12]
管理体制的混乱必然造成对土壤污染现状不能很好治理的结果,因此要有效地防治土壤污染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土壤环境行政监管体制。笔者认为首先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政府作为主要监管责任人,在政府内部再按各职能部门划分职责与权限,实行由政府统一领导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协作管理体制,共同致力于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事业。
(四)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资力度,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的发展
1、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对土壤环境科学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的科研力度
加强对土壤环境科学的研究是解决已污染土壤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将对土壤的污染防患于未然。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技术的研究,日本是较早实施土壤修复制度的国家,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地区分别实施不同的治理和修复措施,而德国于1995年时就投资60多亿美元进行土壤治理。[13] 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技术已成为国内外环保研究的热点,但我国的土壤修复技术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增加有关污染土壤的科研与治理投入,重点开发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并将其运用到实践当中,改善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并扼止我国土壤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加强土壤环境与污染治理的科研力度,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关键。
2、增加对企业的经济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污染控制与治理
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政府为了保护土壤环境,就必须加强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既要重视对污染物质的末端处理,更要注重对污染产生的源头控制。通过政府的经济扶持和政策导向,促使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实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污染治理的力度,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首先,政府直接对企业予以财政资助。由于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巨额资金投入,许多企业皆无力承担这一经济负担,因此就需要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投资和适当的补助。政府通过直接财政补贴或提供专项贷款等方式给予企业以经济支持,旨在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对自身排污的治理。其次,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污染治理等环保产业的发展。不论是政府的直接财政补贴还是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对企业进行污染控制与治理的一种财政扶持,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污染,从而实现污染治理、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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