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探析
A Survey on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Soil Pollution
吴贤静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壤污染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完善建
【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就是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各行政机关的设置以及各个机构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分工。我国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的现状是,涉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部门很多,这一点不仅反映在国家立法层面上,也体现在地方立法中。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现状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主要有三个层面。
(一)国家机关层面
国家机关层面主要是国务院各部、各局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权限,主要涉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
1、环境保护局
我国现行《
环境保护法》第
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及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其他对土壤污染防治有一定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相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言,都是协助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
第一,土壤污染总体控制。这部分内容在《
环境保护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及《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多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