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土壤及土壤污染概念辨析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虽然人们对“什么是土壤”并不陌生,但要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就应当对土壤的概念进行梳理。此外,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也要求对土壤的概念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法律的可操作性。
《现代汉语小词典》对土壤的解释为:“土壤是地球表面的一层疏松的物质,由各种颗粒状矿物质、有机物质、水分、空气、微生物等组成,能生长植物。[2]”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定义是:土壤是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中国环境生态网:“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3]”笔者认为,第三种说法较适合被沿用为法律上土壤的定义。前两种的解释虽然具体,但过于概括,与法律上要求定义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不相符;第三种解释增加了数量程度,使得对土壤的认识更加直观。土壤是生物赖以生存和必不可少的场所,是农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从生态学的观点看,土壤是物质的分解者(主要是土壤微生物)的栖息场所,是物质循环的主要环节。随着地球上生命的出现,土壤也相应形成。它由矿物质、有机物质(主要是有机物质和土壤微生物)、水分和空气组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法律上的土壤可以定义为:土壤是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层,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
此外,应当注意,土壤不同于土地。土地是地球上由空气、生物、水文、地形地貌、土壤、岩石等自然因素以及人的生活结果所组成的综合体,土壤只是土地的构成成分中诸多自然因素的一种。
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加上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导致了土壤污染。土壤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土壤,其数量超过土壤的容纳和净化能力,导致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等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土壤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土壤质量下降的现象。
(二)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导致污染的主要因素
土壤污染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所有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在内)的90%最终都要归于土壤。当前,我国土壤污染日趋严重,耕地、城市土壤、矿区土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土壤的污染源呈多样化的特点。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可以用“四个增加”来概括:土壤污染的面积在增加,土壤污染物种类在增加,土壤污染的类型在增加,土壤污染物的含量在增加。据调查,我国一些地区的土壤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已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一是土壤污染程度加剧。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二是土壤污染危害巨大。据估算,全国每年遭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最终将对生态安全构成威胁。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导致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存在空白,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未形成。资金投入有限,土壤科学研究难以深入进行。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和企业界对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缺乏认识,土壤污染日趋严重。[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