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草原资源保护与工业的和谐发展

  
  (一)草原生态监理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草原生态支持。加强草原生态监理,关键在各级政府和领导把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到草原生态监理上来。除草原生态监理的重大决策、重大监管决定由政府主体组织实施外,一般性正常的草原生态监理的实施主体是各级畜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草原监理机构。草原监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草原临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相关证件齐全的单位,划定占用草原的面积,明确四至界线,签定保护周围草原生态环境的协议,征收草原养护费,发放草原临时作业许可证。对于无任何证件的单位责令停产,加收草原养护费。对于一些可占可不占或少占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草原,从而使草原的征占用有序进行。为杜绝“人情草原”,草原监理机构可以随机不停互换执法区域,从而为地方保护设置一道制度障碍。草原生态监理实施主体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开展生态监理工作,同时向上级及时反馈生态监理的有关信息和问题,把生态监理重任完成好,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草原执法应有相对的独立性。内蒙古草原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都离不开草原这个基础,而做为政府领导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当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冲突时,草原执法受到更多的是地方政府的干预,从而整体上影响了草原执法的环境秩序,给草原执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应设立草原执法人员工资的专项基金,其机构设置和人事关系都应独立于政府之外,从而使执法队伍担负起自己应有的使命。
  
  (三)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已在国家之间运行,例如,1997年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政府,按照《京都议定书》,开始向超排CO2的富国出售保护热带雨林吸收CO2能力的证券,每年收入2.5亿美元。2003年7月2日欧盟议会批准减排交易体系,这是世界第一个国际减排交易体系,旨在完成《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指标,欧盟环境专员指出,这是一个突破和成就,它使有关公司在日常的商业和生产决策是考虑环境问题。2003年3月13日荷兰政府正式宣布向中国购买内蒙古辉腾锡勒风力发电厂的CO2排放额,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已批准了这一项目。2002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7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综合试验,其目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积极性。希望这一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草原牧区也能很快运行,以便一方面补偿草原地区的政府和人民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而导致的经济收入减少,鼓励其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规范、督促企业,爱护环境、减少排污的自觉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