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再加上宗教信仰的影响,藏区传统习惯法的环境保护规范至今为止仍受到藏族人民长期的遵守和认可,有着非常深厚的群众基础。
因此,青海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应该肯定那些符合国家环保法律基本精神的藏区习惯法,根据青海地方环境保护的特殊需要,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将二者衔接起来,比如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加入藏区习惯法的某些环保内容,或者肯定民族风俗习惯和部落法规的内容制定基层的环保民约乡规,使本地保护环境和利用资源形成详细具体的规范,通过地方立法和村民自治形成立体的青海地方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今天,青藏高原面临的紧迫问题是人与高原生物如何共同生存的问题,藏区习惯法保护环境的规范已经充分证明其在高原环境保护当中的作用,这种具有生态特点的规范体系为青海地方环境法制建设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这不仅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也是青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作者简介】
韩雪梅,女,甘肃省武威市人,兰州大学讲师。
【注释】、张济民,青海藏族部落习惯法资料集,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3。 、南文渊,论藏区自然禁忌及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西北民族研究,2001(3):27。 、杨士宏,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
【参考文献】[1]南文渊,论藏区自然禁忌及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原载《西北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第24页。 [2]南文渊,论藏区自然禁忌及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原载《西北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第25页。 [3]巴卧·祖拉陈哇著:《贤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第193页。 [4]中国社科院民研所编:《西藏社会历史藏文档案资料译文集》,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第56页。 [5]周润年译注:《西藏古代法典选》,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1,第88~89页。 [6]中国社科院民研所编:《西藏社会历史藏文档案资料译文集》,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第60页。 [7]中国社科院民研所编:《西藏社会历史藏文档案资料译文集》,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第60页。 [8]同上,第90页。 [9]张济民等,《青海藏族部落习惯法资料》,青海人民出版社,1993,第56页。以下部落法规未加注号的均引自此书。 [10]中科院民研所编。西藏社会历史藏文档案资料文献集[c]。中国藏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6页。转引自南文渊.论藏区自然禁忌及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载《西北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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