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控制企业污染的法律制度
黄德林;余韵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排污主体。本文分析了我国控制企业污染的现行制度,观察了企业排污的原因,发现只有治理污染才是企业的发展之道。对企业积极的治理污染给出了清晰的解释。最后对我国企业污染控制法律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污染;控制污染;法律制度
【全文】
一、企业污染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改革三十年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的企业不仅在数量而且在规模上都以几何级数的扩大起来。与此同时,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也史无前例的扩大了。
(一)企业是环境污染的最大主体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日渐意识到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体,而且已经上升为我国环境污染的最大主体。2005年全国废水排放量为524.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43.1亿吨。企业排出的工业废水占水污染的46.4%,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57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460万吨,企业排出的二氧化硫占大气污染的78.6%;烟尘排放总量1159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953万吨,企业排出的烟尘占烟尘排放总量的82.2%;另外,工业粉尘排放量1175万吨。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3881万吨。
(二)此起彼伏的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成为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
如2004 年发生在沱江的污染事故、2005 年松花江污染事故。这些事故对当地,乃至全国的环境污染都有重大的影响,尤其是松花江污染事件,不仅对整个黑龙江、吉林两省的环境与生态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对俄罗斯的生态和环境都有重大的影响,并且对流域沿岸的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与健康威胁。
(三)污染工业群与污染工业带对环境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如2006年9月8日,接连发生在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和湖南省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都对当地群众的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而据《南风窗》报导: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璜溪垦殖场——癌影重重肆虐“癌症村”;湖南省常宁市松柏镇——世界铅都成村民黑色梦魇,污染导致背井离乡等等。其实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据《中国环境报》、《新闻周刊》、《三联周刊》等媒体的报道,因为受到高污染企业的污染,村镇居民生存环境持续恶化,村民得癌症和其他怪病的村镇已有上百个。这些都是污染工业群和污染工业带大规模的排污对当地环境的毁灭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