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环境生态问题在中国西部十分严峻,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大对西部环境保护的力度和资金投入,以便更加有力的推进西部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应注意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世界能源评价》报告发表于2002年9月,该报告被认为是“一个真正的里程碑”。它把对目前世界能源形式明确的令人信服地评价与详细分析其对穷人和环境的意义结合起来。它表明了追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怎样以及何以能够成为互相促进而不是互相矛盾的目标。并且,它还提供了一系列关于如何处理致力于这些中心问题的广泛而令人振奋且可行的建议。[18]
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即首先减少进而消除不能使发展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它一方面要求人们在生产时要尽可能地少投入,多产出;另一方面又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因此,我们必须纠正过去那种单纯靠增强投入,加大消耗实现发展和以牺牲环境来增加产出的错误作法,从而使发展更少地依赖有限的资源,更多地与环境容量有机的协调。同时,解决环境能源危机、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以及消费方式,根本出路在发展科学技术。只有大量地使用先进科技才能使单位生产量的能耗、物耗大幅度下降,才能实现少投入,多产出的发展模式,减少对资源、能源的依赖性、减轻环境的污染负荷。[19]
此外,还要注意使用法律手段解决能源问题。没有能源法与环境法的结合,人类社会将无法满足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改革能源法将是国内和全球经济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的一个基本因素。能源法的重点是确保充足的能源供应而不是提供一个重在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尊重生态或者确保所有的使用者平等使用的体系。[20]
第四,开展广泛的国际协作,引进国外先进环保技术,推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欧盟内部的环境政策与国际环境公约的协调程度正在不断地加深。这不仅表现欧盟在不同程度地把公约确定的目标转化为欧盟内的政策行动方向,并在各成员国国内立法上采取相应的调整与补充,而且在确定国际公约的法律效力方面表现出积极支持的态度。欧盟还致力于成立世界性权力机构,以解决全球共同关心的问题如跨界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虽然尚未形成有序、系统、全面、透明的制度框架,但所致力于的目标较为明确,无论是提供咨询与建议,还是协调各方合作,都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为将来多边经济体系中的机构安排开辟可行性思路:即成立超国家的环境权力核心机构初期仅应提供技术性服务,同时可以辅之以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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