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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及法律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启示

欧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及法律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启示


Environment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olicy and Law of European Union and its inspiration to China’s West


刘艺工


【摘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欧盟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对我国西部大开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继而探讨了欧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历史演进,最后指出了欧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启示。
【关键词】欧盟;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政策;西部大开发
【全文】
  一、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
  
  (一)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
  
  1983年,应联合国秘书长的要求,联合国发起成立了关心地球问题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1987年,由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环境与发展问题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至少包括三个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包括时间上的公平和空间上的公平。时间上的公平,又称代际公平,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空间上的公平,又称代内公平,是指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人们都应享有同样的发展权利和过上富裕生活的权利。(2)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是以不逾越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为前提,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发展。(3)共同性原则。由于历史、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过程不可能一样,但都应认识到我们的家园——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应该是共同的。这份报告又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比较具体的目标:(1)消除贫困和实现适度的经济增长;(2)控制人口和开发人力资源;(3)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尽量延长资源的可供给年限,不断开辟新的能源和其他资源;(4)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5)满足就业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建立公平的分配原则;(6)推动技术进步和对于危险的有效控制。[2]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1992年《里约宣言》中对可持续发展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权利,并公平的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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