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费问题制约环保NGO发展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相对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而言,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资助极少,国家对公益捐助缺乏必要的财税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公益捐助意识淡薄,以环境公益事业为主旨的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费用问题尤为突出,经费问题一直困挠着环保NGO的发展脚步。以企业和个人对于环保组织的捐赠为例,在国外环保捐赠是公认的公益性捐赠。企业和个人向环保组织捐赠财物可以减免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单位慈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在国外被普遍认定为公益性质的环保捐赠,在我国却无法享受任何税收优惠,企业界对民间环保NGO捐赠并无积极性。
(四)环保NGO的内部制度建设欠佳
鉴于环保NGO,尤其是公众自发组成的“草根”组织在开展活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及非政府组织天然具有的自发性、盲目性等特点,他们往往结构松散、人数有限,对内部制度建设没有足够重视,从而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缺乏监督,不利于提高环保NGO的公众形象和信用度。
四、环保NGO发展建议
(一)完善立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以政府的能力和所掌握的资源并不足以充分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而环保NGO是纯粹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方面与政府目标一致。确立大社会、小政府的观念,由环保NGO发挥联系基层及弱势群体的优势,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对于环保NGO应该持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在当前,首先要在登记管理程序方面做出改善,凡是符合NGO的基本特点并以环保为目的的组织都应予以登记注册。同时,应当在环境基本法中明确环保NGO的地位和作用,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和公民听着制度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在相关部门法中规定配套的管理制度,使政府的管理有法可依。
(二)树立形象、提高社会认可度
目前国内的环保NGO的活动主要围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开展。但是许多环保组织的活动存在“一阵风”现象,没有把工作做到常规化,这些活动给公众的影响往往是一时的,容易产生环保就是喊口号、捡垃圾的印象。针对这种情况,环保NGO应该重视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通过长期扎实的环保工作逐渐将环保意识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改变自我保护型的环保思想,促使人们树立环保是一项需要每个人参与的事情的观念。在活动中注意争取大学生和中小学生,他们对于先进的观念更有热情,集中宣传、相互影响,教育的效果更易于落实到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