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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研究性学习模式在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的实施

  
  (4)学习到的知识的新旧程度由主要取决于教师变了主要取决于自己。

  
  (5)学习知识的来源由单一的教材变为教材、网络、实践等。

  
  (6)质疑的对象由单一的教师的知识变为开放的知识。

  
  (7)优秀学生的评价标准及体现方式由基于记忆能力复述(在试题内容传统的纸质试卷上作答),变为基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讨论。

  
  (四)应用案例

  
  2008年,笔者在自己担任的曲靖师范学院2006级一个法学本科班《知识产权法》教学过程中,引入了研究性学习方法。具体做法是,对知识产权法学中学习内容进行分类,选定适合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内容开展进行试验,其它内容以其它教学模式进行。分类标准主要结合了前述知识产权法学具有两个特点,除上述例子提到的内容外,还筛选出了“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可专利性问题”、“名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问题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一些学生除了完成课堂讨论等学习之外,兴趣不减,将自己研究的题目写成了研究论文,其中有三个小组、七名同学所完成的论文[12]不同等次的奖励。本门课学习结束时,同学们的学习效果和反应均较好。

  
  五、结语

  
  研究性学习模式以建构主义为基本理论基础,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在学习活动中的作用,体现了开放的教育思想和灵活教育理念。该模式较好地结合了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条件、自身特点及教学对象的特点,实施效果客观上符合了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目标,并促进了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观念变革,对于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研究性学习模式的引入并不是能全盘否认传统教学模式,它只是丰富了现有教学模式,只有将其与其他教学模式共同应用才能有效服务于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目标的现实,其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内容,其过程的控制、结果的评估等还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

【作者简介】
向光富,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
【注释】基金项目:曲靖师范学院2008年优质课程《知识产权法》建设项目。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历年我国知识产权法研究综述中看出。几乎每年的综述中的提到了经济(尤其是贸易)、高科技、文学艺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有些时候这种影响表现特别突出。如刘春田先生、金海军先生在《2003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的“四、知识产权与新技术、新经济”中用了大量篇幅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对于“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生物技术的专利法问题”、“计算机软件保护保护:著作权与专利权”、“技术标准,抑或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关注;2004年刘春田先生、杨才然先生在《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又用“六、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专门概括了学界的关注。参见刘春田,金海军.2003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J],法学家,2004,(1):79;刘春田,杨才然.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J],法学家,2005,(1):63。
比如李琛博士在认为,《红楼梦》第42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中宝钗论画的一段内容,就对著作权法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很有帮助。参见李琛.法题别裁第一回:昔雅女论画大观园,今凡夫别裁著作权[J],法律与科技,2004,(1)。
路径依赖是指人们一旦选择了某个体制,由于规模经济( Economies of scale) 、学习效应(Learning Effect)、协调效应(Coordination Effect)以及适应性预期(Adaptive Effect)等因素的存在,会导致该体制沿着既定的方向不断得以自我强化。参见,百度百科“路径依赖”词条[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397443.htm?fr=ala0,2009-10-20。
李琛博士在她的文章里举了她上大学时(1995年左右)的教学模式,就属于这一种,她说:“笔者上大学时,兼做律师的老师凭借亲历的若干案例就足以吸引学生”,参见李琛.新师说[EB/OL],http://www.philosophyol.com/BBS/viewthread.php?tid=22608,2009-11-06。
谢晖先生在文章中回忆,“记得在笔者上大学的那会儿(1980年代初),在课程设置中每门课总要安排两、三次讨论。就我个人的体验而言,这些讨论课虽然在总课时中所占比例甚小,但对学生而言收效甚丰。因为它在枯燥的满堂灌之外,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足以独立自主地、主动地思考的条件。但近年来,这种讨论越来越被忽视。而能够激发学生自主思考的模拟法庭又成本较高,难得展开”,详见谢晖.高等法学教育目标:精英还是大众?[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26075,2009-11-07。
中国在近代落后的原因是什么?古代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近代那样的科学?知识产权制度与英国工业革命的关系是什么?等问题,都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都是值得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习者们追问的问题。金海军先生在其著作中曾详细论述了“从‘李约瑟问题’看中国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与“中国古代为什么不能产生知识产权”等问题,参见金海军.知识产权法私权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0-135。很多学者在讨论中西方传统文化、中医药是否是科学等问题时,都不断地提到“李约瑟问题”,参见中国中医药报.哲眼看中医——21世纪中医药科学问题专家访谈录[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45。
刘春田先生在其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总论”部分,阐述劳动力与技术的关系时,就将“世界上最伟大的脑力劳动者——比尔·盖茨”与“世界上最伟大的体力劳动者——迈克尔·乔丹”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参见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28。
这个著名的例子曾经引发了很多人关于“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与“中国创造(Made by China或Design by China)”等问题的讨论,相关观点,郎咸平先生在他的博客中进行了详细介绍。郎咸平.产业链战争”要抢占价值高端[EB/OL],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26075,2009-11-07。
来源于“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这一“桶论”教师角色隐喻。
来源于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工程师论”教师角色隐喻。
在“桶论”教师角色隐喻中学生是一个新的“知识容器”,因而是不合理的,学生应是“一眼泉,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泉,而教师就是引导发掘泉水的人,使泉水喷涌而出,永不停息,即一个帮助学生挖掘泉水的人。教师应该从“倒水人”变成“挖泉人”。参见陈向明.教师的作用是什么——对教师隐喻的分析[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1(1):15。
论文《宣威火腿产业化探析》、《云南文山三七开发保护研究》和《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探析》分别获得第五届云南高校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其中第三篇获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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