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载,元人服饰盛行于明代并被明人广泛使用者,有“比甲”与“只孙”两种。比甲是由元世祖时皇后察必宏吉剌氏所创制,其式样是前有裳无衽,后面之长倍于前面,也无衣领与衣袖,仅用两襻相缀。比甲这种服饰的出现,显然是为了便于弓马生活。明代北方妇女普遍崇尚比甲,将它当成日用的常服,而且稍有改进,织金刺绣,套在衫袄之外。只孙这种服装,《元史》又称“质孙”,也起源于元代。其名是蒙古语,若译成汉语,其意思是说“一色服”。“在元代时,凡是贵臣奉皇帝之诏,就穿只孙进宫,以示隆重。只孙在明代仍被穿用,但仅是军士常服,在明代皇帝的圣旨中,经常出现制造“只孙”件数的记载,显是明证。”[33]当时北京的百姓,每到冬天,男子一概用貂狐之皮,制成高顶卷檐的帽子,称为“胡帽”。妇女也用貂皮裁制成尖顶覆额的披肩,称为“昭君帽”。“此风所及,以致北直隶各府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也互相效仿。”[34]明人田艺蘅认为,明人所戴之帽或所穿之袄,很多还都保留着蒙古人的遗俗,这就是所谓“帽则金其顶,袄则线其腰”。所谓“帽则金其顶”,就是田艺蘅幼时在杭州见到过的小孩所戴的“双耳金线帽”;而“袄则线其腰”,是说明朝人所穿之袄,在腰部有一道线,完全是蒙古人的遗风。再如明代皇帝燕居所服之便装实得自元廷之质孙服与辫线袄,其制上为交领右衽,下为百褶裙,此在元代为帝王官员之常服,明人不谙已灭之宋制,轻效可见之元法,此皆一代风气熏染,不得不如此也。明初很多男子有单耳穿洞戴金耳环的习惯,也是来自元代,常遇春的画像即戴了金耳环。
(二)语言称谓
后晋失燕云,河北渐与中原疏离,后遭金灭宋,河北言语风俗大混同于契丹女真,相习既久,遂于北宋汴洛旧音外别为一地方强势音。河北江南,人民悬隔,音韵殊异,若非蒙元以北方为基地统一中国,则北人声口断无成为华夏正音之可能。而明承元俗,乃至于指江南为鸠舌,奉河朔为中州,虽初都于金陵,而必欲另制《正韵》以示自别于吴音者,殆以元代以来北音占全国统治地位既久,不得不承认之也。且《正韵》特一保留入声之《中原音韵》耳。反切或从陆韵,而分韵实从《中原》;入声虽分三套,而清浊仅为具文,徒示与传统尚未脱节耳。其实仍以北音为主体。终明之世,北音大畅,而《正韵》反由于不纯用北音以致束之高阁。
明代沿袭元代蒙古人的习俗,一般称诸王子为“使长”。[35]弘治年间,在北京的街上,童男童女互相嬉戏聚谈,都不作中华正音,学成一种“鸟兽声音”,含糊咿唔,很难辨别字义,称作“打狗吣”。[36]这种打狗吣一类的语言,显然受到蒙古话的影响,而且其遍布的范围也较广,在北直隶各府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方,都有人互相效仿。在直隶威县,一些快手、民壮骑坐马匹,合打“插儿机”、“紧急鼓”,或者弹“琥珀词”,“殊乖中夏礼义之教”,[37]显然也是受到了蒙古人习俗的影响。
(三)饮食生活习惯
在明朝,“诸如设酒则每桌五果、五按、五蔬菜,汤食非五则七,酒行无算,另置酒桌于两楹之间,排列壶盏、马盂,以及把盏,或尊卑行跪礼。”[38]“把盏”、“换盏”,都是一种“胡俗”,也就是元代蒙古人的习俗,在明初尽管已被禁止,却时有人仍然沿用这种礼节。[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