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法律中关于“死者遗留”的保护及审判实践中的做法
虽然“死者遗留”的纠纷已经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出现,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规定非常少,主要有以下几条: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二十一条第一款:公民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遗体、遗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