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暴动必然给社会造成破坏,而破坏之后并不能建设。共和政体是历史的产物,需要人民具备若干资格之后方能实行,不然,如果强行效仿,只能徒增扰乱。法国以及中美南美各国的实践,都是前车之鉴。这些国家因为总统选举,动辄杀人盈野,血流成河,每三年或四年就要发生一次暴动,其原因都是因为不适于共和而强行共和所致。我国的国民程度还不如上述国家,如果在暴动之后贸然建设共和政体,因为攘夺政权而发生的悲剧会更加惨烈。尤其危险的是,当新破坏而未能建设之时,中央旧政府既倒,而新共和政府不能成立,或暂时成立而旋起冲突,中央纷乱如麻,而各省新经兵灾之后,人民生计艰难,加上乱机已动,人人以好乱为第二天性,自然的暴动陆续发生,而政府的军队有限,于是秩序一破,不可恢复。[20]
梁启超认为,中国的宪政之路是渐进式的,通过教育和启蒙养成有秩序的国民,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政治进步可以采用的唯一手段是“要求”,而不是“暴动”,“要求”是实行政治革命的唯一手段,政治上的正当要求,也是救国的唯一手段,中国是否有救,要看人民是否“能为要求”和“肯为要求”。但是,如果统治者顽固不化,不顺从人民的要求,该怎么办呢?梁启超说:“要求不得而继以暴动,君主惮暴动而遂应其要求也。”所以“种族革命,适以助政治革命之成功也,质言之,则排满者适足以助立宪者之成功也”。由此可见,梁启超并非绝对的反对暴力,但暴力只是一种济变的手段,是最后的武器,只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使用,不可滥用,“用之必在要求而不见应之后,且所施者限于反抗此要求之人”。[21]
【作者简介】
王德志,山东大学法学院。
【注释】《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 ,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43页。
《立宪应如何预备施行准各条举以闻谕》,佚名辑《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 ,文海出版社1981年版,第44页。
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上海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636页。
梁启超:《宪政浅说》,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57页。
梁启超:《宪政浅说》,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58页。
梁启超:《敬告国人之误解宪政者》,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5页。
梁启超:《宪政浅说》,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57 - 958页。
梁启超:《立
宪法议》,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20 - 923页。
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上海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636 - 646页。
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856 - 859页。
梁启超:《为国会期限问题敬告国人》,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二集,云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1071 - 1072页。
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王文光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一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49 - 461页。
梁启超:《中国人之缺点》,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上海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788 - 791页。
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90页。
梁启超:《开明专制论》,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65 - 167页。
梁启超:《美国政治略评》,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上海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792 - 796页。
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本报之驳论》,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46- 248页。
梁启超:《暴动与外国干涉》,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37页。
梁启超:《开明专制论》,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75页。
梁启超:《暴动与外国干涉》,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80 - 294页。
梁启超:《申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之得失》,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上海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33 - 2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