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民主的具体表现形态
第一,环境直接民主和环境间接民主。是就参与程度而言的一种分类。前者是指环境立法(决策)或者其他环境保护事务由全体或相关公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直接作出决定,后者是指由公民或有关成员选举产生的代表作出决定。前者往往适用于涉及人数较少的环境保护事务,后者适用于涉及人数较多的环境保护事务。
第二,环境立法民主、环境执法民主和环境司法(监督)民主。是就参与环节而言的一种分类。分别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监督)的环节中适用民主原则。
第三,环境政治民主、环境经济民主、环境社会民主和环境文化民主。是就参与领域而言的一种分类。环境政治民主主要适用于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领域;环境经济民主是指在经济市场领域的运行规则,体现为环境元素在市场上的自由流通性;环境社会民主一般是指费政治性环境社会事务中的原则,如对企业内部工人的兼具
劳动法和环境法色彩的保护;环境文化民主是指应当允许对环境伦理、环境人文进行自由探讨,更新现有伦理价值观念。
(三)环境民主原则的实现渠道
结合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水权利人制度的逻辑分析,意图最为有效地实现环境民主原则,必须依赖于对相关法律主体权利(群)制度的设计,无论是知情权、监督权、求偿权还是其他的权利,借助于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的各个环节空间,广泛地允许并主动吸纳相关法律主体的参与,才能稳定、高效地实现环境民主原则。
【作者简介】
尹彦芳,女,兰州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迟方旭,男,兰州大学法学院助教,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注释】
恐怕这其中掺杂了太多的误解。石羊河流域的治理问题,远远超越了它的地位疆域,而早已演变成为全国性的整体性问题。如石羊河尾闾地区的民勤县实际地成为我国沙尘暴的三大策源地之一,西北、北方乃至日本等国的沙尘暴,直接地或简介地、或强或弱地,与石羊河有着密切的关联。
国外科学家亦有此类察觉。2005年3月15日,美国科学院、瑞士科学院院士许靖华先生受国土资源部环境司之邀做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蓄讲座,并听取了甘肃省地质调查院关于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环境问题汇报。许先生对石羊河问题十分感兴趣并大胆预测:若不治理,民气绿洲15-20年内将变成第二个罗布泊。
黄茂军.民勤县会消失吗?.中国西部.2004(4):55.
其实,最早的一次批示是在他在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期间作出的。
本文提及的研究现状特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成果;至于自然科学提出作出的贡献,囿于本文的写作目的以及范围,并没有一起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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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干旱地区的一位农村的村干部曾经告诉笔者:“在西部,水权就是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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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义上的民主大抵如此;笔者参照的是《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对“民主”词条的解释。
笔者确实缺乏对“民主”概念给予清晰解说的学术能力;但即使对“民主”的丰富内涵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学说花费巨大的篇幅予以详尽的说明,至少,对于本文而言,并无真实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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