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权交易的激励机制
不管水权交易的发育程度和各国的政策环境如何不同,这些国家或地区建立水权交易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各部门的用水效率,在水资源管理中保护和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减少巨额财政负担,强化国家的水资源政策及增强资源分配中的灵活性和反映能力。因而激励这些国家或地区实施水权交易的诱导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由于水资源短缺导致的水资源经济价值的迅速提升:水资源的需求,新水源的枯竭,农业、工业、生活和环境用水之间的竞争; (2) 由于维护和运行集中管理下的水资源供给系统的成本逐渐攀升,财政负担日益加剧; (3) 全面的经济自由化,因而维护不灵活的和低效的水资源分配系统所带来的经济成本不能适应激励机制和比较优势的变化。
3.水权交易的潜在收益和限制性因素
智利、墨西哥和美国加州水权交易的实践表明,建立水权交易可以带来许多潜在的收益,这些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赋予了用水者权利;
(2) 提供了投资的激励机制;
(3) 提高了资源分配的灵活性;
(4) 提高了用水的效率;
(5) 改进了供水的管理水平;
(6) 减少了环境恶化的诱导因素;
(7) 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尽管建立水市场存在许多潜在的收益,然而利用基于市场的方法进行水资源分配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管理这样一个系统可能遇到的政治、制度和技术方面的制约;这样的市场分配方式还可能导致不公平性的产生。
(二)成功实施水权交易的政策要素
智利、墨西哥和加州等国或地区水权交易的实践表明,要想成功实施水权交易,水资源政策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既简单又复杂,清楚地定义水权的特征及实施水权交易的条件和规则; 2.建立和实施水权登记制度;3. 清楚描述在水资源分配中政府、机构和个人的作用,并指出解决水事冲突的办法; 4. 保护由于水权交易可能给第三者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不管是建立何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都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操作性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 初始水权的公平性;
2. 优先或比例水权;
3. 消费性使用和回流的处理;
4. 对可能造成的间接的负面的经济影响进行保护;
5. 对环境的保护;
6. 用水者协会的作用;
7. 水权交易对水利设施的需求;
8. 供水和管理的私有化。
五、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
前文大篇幅的论证主要是为构建我国的水权制度打基础,有专家认为,可交易水权制度的运行,取决于若干个重要环节,首先便是水权的界定,而此点在前文已经进行了详细说明,在此就不加以赘述,而是将重点放在其他几个方面。
(一)水价
考虑到我国水权市场的刚刚起步,水权价格应在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渐进。水权交易价格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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