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中国农业发展机制的生态化

  
  农业生产结构的复合有利于发挥农业多元功能,符合“可持续农业”的要义。自从1992年里约会议在《二十一世纪议程》中提出“农业的多功能方面”概念以来,农业具有多元功能性已渐成共识;1998年经济合作组织将农业的多元功能概括为:“除了提供食物和纤维的基本功能,农业还具有塑造景观,提供诸如国土保护、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生物多样性的保存等环境效益,以及有助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活力的功能”,[26]即农业不仅具有农产品产出功能,还具有其他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实现这些功能正是“可持续农业”的目标要求。农业生产结构的复合是以农业多元功能为指向的:“农林复合”有利于涵养水土、洁净水源;“农林渔复合”有利于充分利用中间废物,既节约能源又减少农业污染;能源农业的发展既可以获取替代能源,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而生态休闲农业既补偿了农民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所可能损失的经济收益,也满足了城市居民的生态、文化以及美学的需求。可以说,农业多元功能效应的相当一部分正是来源于农业生产结构的复合化调整。
  
  五、农业投入保障机制的生态化
  
  ㈠农业补贴政策的生态化
  
  农业补贴政策的生态化,是指根据特定农业行为的生态属性,来确定是否给予农业补贴以及如何给予农业补贴,即对有利于生态保护和促进生态建设的农业行为给予农业生态补贴。只要有利于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积极的农业生产行为和消极的农业不作为都可以成为农业生态补贴的对象;前者如农林渔复合经营行为,后者如休耕、退耕还草行为。财政转移支付是目前各国在农业生态补贴方面的主要政策手段。
  
  中国在农业投入保障上强化农业生态补贴的政策合理性和必要性在于:⑴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行为具有“外部经济性”,农业生态效益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发挥农业的多元功能,不仅有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长远利益,所有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消费者和使用者都可以从安全的农产品和健康的生态环境中的获得惠益。⑵健康的农业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优化,需要额外的投入和努力,农业、农村和农民往往在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支付了一线成本。⑶长期以来中国农业一直以价格“剪刀差”、提供廉价原料等形式为工业积累做出贡献,并因此承受了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意义上的巨大牺牲,一方面是农产品产量竞争中的生态退化,另一方面是高产出的生态成本不能得到充分补偿,大量农业生态环境资源在“入不敷出”中流失了。中国工业产业对农业负有“历史债务”。⑷农业生态补贴合乎中国农业补贴结构调整方向和农业发展方向。自2004年以来中国不断加大农业直接补贴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观了原先以价格补贴等间接补贴为重心的农业补贴结构,也召示了由价格支持型农业补贴结构向着收入支持型农业补贴结构发展的趋势。[27]融合了生态因素的生产支持和收入支持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某种意义上,维护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是对农业的最高保护和对农民收入的最高支持。⑸将农业补贴额度与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标准挂钩已是一种国际趋势,并为国际条约所认可, GATT的“环境例外条款”和《农业协定》的“绿箱政策”均表明了这一点。在目前的国际规则下,生态环保水平已是无疑义的国际竞争力,对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支持是中国农业赢得“后发优势”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农业生态补贴的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尚需要更多有助于同时实现多重制度目标的灵活而又节约高效的做法:农业生态补贴不仅是直接补助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制度工具,也可能成为培育广大农民的农业生态意识以及发掘他们的农业生态创新能力的有效工具。在这方面,可以合理借鉴国外关于农业生态补贴的一些灵活而富有激励的做法。例如,一些欧洲国家以补贴自愿性生态服务合同的方式激励生态优化行为。他们就农业生态要求设定双重标准,即强制性的基本标准和有偿性的更高标准;前者具有义务性,后者则是农民可选择提供的有偿生态服务,农民可以自愿地与有关当局或机构订立生态服务合同,履行超过基本标准的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合同承诺,并得到相应的补贴。[28]中国是一个财政能力受到更多限制的后发国家,更有必要充分挖掘农业生态补贴的制度潜力,尤其是发挥其教育功能和激励功能,借以夯实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基础:只有广大农民对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有了普遍认同并成为一种经营习惯,农业生态化的时代才算真正到来。
  
  ㈡农业金融政策的生态化
  
  农业金融政策的生态化主要是指带有金融支农性质的银行贷款、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保险等更多地向农业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倾斜。由于介入这些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会得到国家的财政扶持或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所以,借助金融手段资助农业生态化本质上多是农业生态补贴的一种。当然,金融手段的引入以及民间资本在生态投融资机制中的介入,往往使农业金融政策较一般的财政生态补贴更为灵活,在政策空间上也更有创新潜力。如果说日趋“普惠式”的农业财政补贴可以为农业和农民提供一种 “面”上的生态投入保障,那么,灵活的金融支农政策则更适合在“点”上的展开,尤其在农业的技术创新和结构创新等方面可以有更多作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