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天人合一”为基干的环境整体论思想
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思想。这个思想的世界观基础就是中国古代整体论的哲学思想,它建立在中国古代哲学关于人类与天地万物同源、生命本质统一、人类与自己生存环境一体的直觉意识的基础之上。这种古代整体论的思想,在中国古代三大思想流派儒、道、佛中都有充分的表达和论证。儒家以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为说,道家以“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为宗,佛家以“法界缘起”、“依正不二”为旨,都是把天地万物与人类看作一个整体的。而这种中国古代的整体论哲学思想也通常被概括为“天人合一”思想。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乃是包括儒道文化在内,并以其为基干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与最高境界”。[2]它以直接的生存经验为基础,通过对流变的自然节律和生物共同体的有机秩序的体悟,具体真切地把握了人类生存与自然界的有机联系,把先于人类产生的天地万物不仅当成可资利用的生活资源,也当成一体相关的生命根源。据有关人士[3]研究表明,万物的具体形象和变化之象可以构成一种有机的宇宙整体流变之象,这种象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正是对外物形象的内在真实和宇宙整体本来面目的一种体验。所以,形象思维常常和整体认识相联系,一切形象的表现都带有整体的特征,直觉思维往往以整体的直观把握为前提,形象思维中常常渗透直觉体悟。而这种重形象、重直觉的整体性思维方式培养出一种重道德、重感情的精神品质。中国古代伦理哲学把世界万物看作有生命的、充满情感和韵律的整体,把人生道德置于重要的研究地位,使中国传统文化中充满着一种宇宙的、生态伦理的道德情怀,这正是重形象思维和直觉体悟的结果。因此,中国生态伦理传统作为农业文明条件下人们生存实践的经验体悟和哲学及宗教上的理解,不仅包含着农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智慧,而且在今天依然具有独特而重大的生态伦理意义。
(二)众生平等、兼爱万物的生态伦理观
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思想主张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兼爱万物的伦理原则,尤其强调爱护生物,尊重一切生命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的行为善恶的准绳。《周易》中说:“天地之大德日生”。[4]儒家以“仁”作为其伦理思想的核心,孔子强调仁者“爱人”,同时他也重视对动物的保护。他不但自己“钓而不纲,弋不射宿”[5],而且还把环境伦理规范融贯于其他重要的伦理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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