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访谈

  
  罗伯茨:没有。我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同。自成为一名法官开始,我对于法院解释宪法和法律中的角色就有着特定的感觉。我特别用心去保留住司法系统隔离于政治分支的那份独立性,因为这是制宪者所认定的司法系统能发挥其功能的关键所在。

  
  而我也许,作为司法团队中的一员,也许对法院在如何使得宪法成为涵蕴深远的文本工作中具有的重要性和扮演的角色分量上有着有一点点超越团队骄傲的骄傲感。

  
  兰姆:在你观注这个国家在那场关于宪法的争论时你是否看到了过不同的人站在了不同的立场上,你是否说过我们确实不理解宪法是怎样的一件事物?

  
  罗伯茨:我确实认为我们——法官们应当在教育人民认识人民的角色上做一点更好的工作。太多的人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只要出现了任何一种问题,那好吧,就交给最高法院,他们会作出决定的。

  
  在一个民主制的共和国内,这不应当是第一反应。人们的第一反应应当是在政治过程中解决政治性纷争。现在看来,在制宪者众多的重要的洞见与天才之中至为显著的无疑就是:要确保自由受到保护,并且是交由法院来保护自由。宪法中保障的自由如受到了侵犯,法院就出现在那里,为的就是确保这种事情不会发生。但是法院并不是成天在那里解决每日发生的政治纷争。许多案件中人们的第一反应应当是我要去和我的国会议员谈谈,我要和我的参议员谈谈这事,我要给白宫打电话,我要给我的州长打电话我要去和当地政府里的人谈谈这事情,因为制宪者就是这样理解的,他们就是这样去理解整个体制的运行。

  
  兰姆:回顾过去阅读《宪法》、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在你的生活中有没有一位老师就宪法而言对你是特别重要的?或是否有这样一本书?

  
  罗伯茨:没有。我想没有这样的人。我当然有过许多位老师,在中小学里就有过,但是后来就倾向于是历史老师而历史正是我所感兴趣的科目。他们激启了我对此的兴趣。而我是从研究美国的历史开始进入法律和宪法的。至于书,是的,我认为确有一些关于宪法的很重要的书。我在法学院里看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书,比如亚历山大 比克尔 Alexander Bikel他们写的书,它是一位著名的法学教授,他试图解释什么是他认为的我们的体制中最具根本性的难解命门。这也就是如何能在一个民主体制中保留有我这样的不经任何人选举而产生的,无须对人民承担问责并且作出如此重要性决定的人。如何去说通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逻辑不一致,而他执着于这个难题,非常非常的有想法,确实令我印象深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