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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少女,不能承受国家荣誉之重!

  
  晚期股骨头坏死的确诊,不但给董芳霄的体操生涯画上句号,还预示着她可能会成为第二个桑兰。医生认为,如果不是她坚持比赛而拖延了病情,是有机会治好的。

  
  此后,董芳霄先后做了8次手术,忍受了极大的痛苦植入一块软骨才保住了行动能力。但从此双腿粗细不均,不能久站。2002年,董芳霄退役。

  
  从此,她的生存成了问题,她没有交际能力,又不能干重活,“完全像变了个人,胖了,口齿也不清,很难与过去的‘灵鹿’联系起来。”

  
  2008年,时任河北体操队总教练的黄健见她可怜,答应在北京奥运之后为她在省队安排一个好职位。然而,就在北京奥运期间,黄健因车祸去世。“人死就没下文了,”董母李文阁说:“没有一个人替我们说话。”

  
  为了这个国家,董芳霄失去了健康,失去了幸福,甚至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尽管如此,“国家”还把“改年龄”的污水泼到她身上,使这个曾经的“东方灵鹿”独自品尝着来自社会、人生和身体的三重痛苦。

  
  网易新闻《哭组织的牺牲品董芳霄》一文说:“两块全运会金牌,夺走的是一个花季少女一生的健康”,而“体操神童”高帅受虐案则更是对中国体育现存体制的控诉。高帅3岁半开始体操训练,8岁成为国家一级运动员,10岁就获得全国比赛的冠军。2008年,12岁的高帅,因多次被同学殴打,被教练无故罚倒立一个小时,加上枯燥音调的“魔鬼”训练,他得了精神抑郁症,并有自杀和杀人倾向。

  
  在北京市宣武区法院针对高帅的诉讼作出被告赔偿的判决之后,高帅的母亲又揭露体校的教练“吃请、收礼、索小姐”行为,并声称“一百辈子也不让孩子练体育了。”

  
  当1894年,顾拜旦召集第一次国际体育大会,提出复兴奥运会建议时,当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提出“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时,人们大概不会想到本应体现现代社会文明的原意,会异化为剥夺孩子童年幸福,危害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魔咒!

  
  而这一切都源于那个名为“国家荣誉”而实为“官员脸面”的东西。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不该让一个无助的女孩子去代他们受过,背负“改年龄”的恶名,承受“国家荣誉”之重!

【参考文献】《为国争光的董芳霄》,载2010520日《南方周末》,作者:叶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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