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殊时期犯罪控制。荀子曰:“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圣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而分之。”[15]我国周代就有“刑乱国用重典”思想。在明朝,“乱世用重典”更成为明太祖的治国理念。朱元璋将此语引申为两个内容,即重典惩治贪官污吏等某类犯罪人和强化法制建设。卢梭说:“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6]法国刑法学家斯特法尼认为,民众的愤恨就是惩罚犯罪行为的道德目的,道德目的是与刑罚的报应性质相联系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是不可缺少的。长期以来,社会始终在尽力维护这种健康的愤恨情感。民众怀有的不安全感所引起的集体心里状态的一种典型表现便是要求惩罚作恶者。[17]因此,法律所追求和体现的公正,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特定时期民众认同的价值和道德标准,如果两者差距拉大,势必会引起法律与社会的隔阂和冲突。美国“9.11”事件后至今,对恐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控制,也是例证。强调在特殊时期加强犯罪控制,并非指称现在系乱国、乱世,而是意在言明,在特殊时期,往往易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刑事案件,而这些‘犯罪行为又往往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所以,为了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避免社会动荡,可以采取较之一般时期更严厉的控制措施。以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而言,特殊时期的犯罪,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文所指特殊时期主要是指地震等自然大灾害发生时期,举办奥运会等对国家、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时期以及其它对国家荣誉与安全、国计民生、公共秩序等有着重大影响的活动或者事件举办和发生时期。以我国2008年发生的“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为例,在全国上下抗灾的同时,就发生了以救灾物资为犯罪对象的哄抢、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必须予以特殊控制。再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活动期间,发生的北京鼓楼暴力侵害外国人犯罪案件、爆炸袭击新疆地区边防干警案件以及云南公共汽车爆炸案件等,其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仅仅及于被害人,而且极大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在国际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对于该种特殊时期的犯罪控制,理应担当重任。
(二)一般人权保障价值
刑事强制措施是一把双刃剑。现代刑事程序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和专横。作为强制措施体系之内的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的构建也不例外,所以,人权保障当然应成为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构建的价值选择。正如前文所述,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控制犯罪的价值,仅限于上述“两特”刑事案件。对于大多数刑事案件而言,将实行更加严格的逮捕条件,并扩大非羁押措施的适用范围和比例。这在整体意义上,无疑是降低了羁押率,控制了逮捕质量,体现了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的一般人权保障价值。
1.总体上降低羁押率。羁押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一种约束,所以,为避免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不正当侵犯,域外法治发达国家一般以保释为原则,谨慎适用羁押措施。减少羁押作为人权保障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减少羁押的范围和减少羁押时间而实现。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正是从这两方面实现了这一目标:一是明确了对于不同案件逮捕的证明标准不同,将审查批捕案件按照罪与罚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分流,这推动了逮捕的另两个条件被批准逮捕者加以重视,缩小了逮捕的适用范围,从而达到了减少羁押的目的;二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在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长至7个月。一般说来,侦查机关往往会根据法律规定用尽侦查羁押期限。在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中,所附定罪条件成为羁押是否继续的评判标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所附条件没有实现,逮捕即被撤销,此相对于羁押个体而言,减少了羁押时间。同时,对于采取拘留措施的,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使得侦查机关减轻了心理负担,不至于普遍适用拘留的最长期限37天,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羁押率。
2.实行逮捕质量控制。逮捕质量取决于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正确与否,需要检察机关对逮捕证明标准和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衡量和把握,实行对逮捕的质量控制。就批准逮捕而言,逮捕质量控制就是要控制错捕、滥捕现象尽可能少地发生。错捕、滥捕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既有实体方面的原因,也有程序方面的问题。就不批准逮捕而言,逮捕质量控制就是要控制漏捕现象尽可能少地出现。特别是对于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一旦漏捕,既不利于侦查取证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容易放纵犯罪,贻害无穷。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对于逮捕质量控制的意义在于:第一,附定罪条件逮捕明确了证明标准,使得审查批捕者对于证据的把握更加有的放矢,从而防止了错捕、漏捕现象的发生;第二,附定罪条件逮捕通过所“附条件”,有效引导侦查活动,使逮捕案件的质量显著提高。以北京市为例,2003年未实施附条件逮捕时,捕后作无罪处理率为2.2% 0 2006-200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附条件逮捕 938人,作无罪处理的24人,占全部逮捕人数的0.05%。[18]五、附定罪条件逮捕制度基本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