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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究竟是什么?

  
  总之,水权是所有关于对水权利的总称,它在整个水权制度中所处的地位就是关于对水权利的一般条款。水权是一个综合性、开放式的权利制度体系,它的类型和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动。水权是基于公民环境权而产生的协同型权利,它的上位权利是公民环境权而不是财产权。水权是环境资源法上的权利而不是传统民法上的权利,水权整体不属于财产权。水权的权利结构为:公民环境权——水权——具体类型的水权。
【作者简介】
金海统,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注释】

参见裴丽萍:《水权制度初论》,《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第91页。
参见崔建远:《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载于《法学研究》第24卷第3期。
周霞、胡继胜等:《我国流域水资源产权特性与制度建设》,载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年第11期。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1页。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73页。
参见汪恕诚:《水权和水市场》,《中国水利》2001年第11期。
缚春、胡振鹏、样志峰等:《水权、水权转让与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设想》,载于《中国水利》2001年第2期。
李焕雅、雷祖鸣:《运用水权理论加强资源的权属管理》,载于《中国水利》2001年第4期。
《新帕尔格雷大辞典》,(第三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99页。
姜文来:《水权及其作用探讨》,载于《中国水利》2001年第12期。
参见邵益生:《论水权管理的几个问题》,载于《中国建设报》2002年9月27日。
参见沈满洪、陈锋:《我国水权理论研究述评》,载于《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9期,第176页。
陈琴:《构建我国水权法律制度体系的初步设想》,http//:www. waterinfo.net.cn
蔡守秋:《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该文系水利部召开的“水权制度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
马晓强:《水权与水权的界定》,载于《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冯尚友:《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9页。
肖国兴、肖乾刚:《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46页。
转引自朱迪·丽丝:《自然资源:分配、经济学与政策》,蔡运龙等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0页。
对于这一问题,将在下文展开详细论述,故此不作具体说明。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参见崔建远:《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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