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籍新政关键在大学招生平等
张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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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北京市废除了1986年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非京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虽然平等待遇仅限义务教育阶段,不包括高中和高考,但是对于长期原地踏步、乏善可陈的中国教育公平事业来说,这已经是难能可贵的进步。作为全国“首善之区”,首都理应在教育机会乃至各个领域的平等领各地风气之先,更何况北京作为大都市长期享受城乡二元体制和农民工廉价劳动的优惠,无论于情于理都应该让那些父母为这座城市做出贡献的非本地孩子分享同等教育机会。可是,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不少北京家长抱怨这项改革,甚至“对外地孩子的憎恶溢于言表”。如此看来,北京学籍新政本应作为全国各大城市的楷模,但是首先还得应对来自本地的阻力和压力。
作为物质、就业、教育等各方面的既得利益者,北京市民对学籍新政的拒斥是长期制度性歧视造成的自然结果。城乡二元体制早已将国家分割成一个个受户籍制度保护的既得利益堡垒,北京更是集中全国资源优势的计划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得益者,自然会对任何威胁“特权”利益的改革举措采取排斥态度。事实上,在记者接触的各类北京家长中,不乏权贵歧视平民、本地人歧视外地人的现象,不仅精英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和普通家庭的孩子“混”在一个学校,即便是普通市民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与外地人为伍。“解铃还须系铃人”,由制度歧视造成的意识歧视还得通过制度改革才能逐步消除;北京学籍新政就是一个很好的起步,有助于户籍在外地的孩子融入北京社会并分享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因而决不能因为本地市民的抵触半途而废。
问题在于,只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平等待遇不仅远远不够,而且也会给在北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外地子女造成一系列困惑。按照目前的规定,这些孩子在初中毕业之后还得回到原籍接受高中教育,或交纳好几万元的变相“择校费”才能留在北京读高中,而毕业之后仍然必须回到原籍参加高考。但是自近年来实行“分省命题”等地方“多元化改革”之后,无论是高中教材、教学模式还是高考命题都出现了很大的地方差异,让这些孩子回到原籍很难适应当地教育和考试模式。如果不放开参加高考的户籍限制,那么义务教育入学改革对于在北京的外地孩子来说就成了“鸡肋”;要实现真正的教育机会平等,必须取消高中教育和高考的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