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事件是中国近代以来激进主义运动终结的标志,自此以后,理性统治、渐进改革与法治取向才真正成为社会共识。
(3)正确理解责任:秉持本真的民族情感,避免陷入狭隘的“民族主义”,不仅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也对世界和人类负责。
(4)重提韦伯:1918年慕尼黑大学演讲,主要目的是回应战争责任问题(一战爆发后,已知天命-50岁-的韦伯立即参军,担任野战医院的纪律监察,因成绩突出被授予上尉军衔,后积极写作政论,继续为帝国战争服务;韦伯主张保卫帝国,反对将战争责任单方面推给德国,并在巴黎和会上竭力维护德国的国家利益)
√以学术为志业
学术研究中的价值中立,世界的理性化(去魅:科学战胜神学),对价值选择无能为力,也不可轻率批评或僭越。
学术是理性科学(工具科学)
学者的多重身份:学术研究者和教师(坚持价值中立,如实应用学术方法解析学术问题);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表达的并非学术意见,而是独立个人对于政治的意见);暂时的政治家(如作为政府专家或政党领袖,前者辅助决策,不负政治责任,可能作为技术官僚负行政责任;后者负政治责任)
“以学术为志业”显然意味着价值中立的理性化科学研究,悬隔“价值问题”(这是真正的政治问题)
√以政治为志业:“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政治家的行动伦理)
信念伦理:只按自身的道德意念行事,不考虑后果。(规范的生活/教义的生活--宗教和平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对帝国主义战争政策进行激烈的批评,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韦伯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在政治上天真幼稚的“信念伦理”)
责任伦理:按照对可预见的后果负责的态度行事(韦伯认为这是真正的政治家伦理。从政,意味着与魔鬼缔约,冷静判断,依责任伦理行动,哪怕在某些信念看来是“恶行”并损及灵魂的救赎)。这是一种政治责任,对政治行动后果的理性意识,政治家不能纯凭个人内心的价值喜欢而行动;这也是一种决断伦理,导向一种实践的生活和理性行动的生活。在韦伯看来,“理性化”就是“正当化”,就构成了政治家行动的基本伦理准则,而学者对于这样的“理性化”负有研究和说明的责任,使得首先是自己,其次是政治家,对于相关事务达到“自我的清明”的理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