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积极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民事纠纷。
政府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律师法律服务的介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有效解决了一部分实际问题。同时加强律师息访息诉的自觉性,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变刚性的法律手段为弹性的社会效应。
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民告官的案例。原告以胡村乡政府和区财政局为被告,要求二被告按8.4亩耕地的标准向原告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胡村乡人民政府按照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将各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制作了分户补贴公示表,通过翟胡村喇叭广播宣传,并在翟胡村卫生室门口、小商店门口两处公示了8天。在公示期间,被告胡村乡人民政府没有收到包括原告在内的任何承包户的异议。被告按照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对原告按照规定程序足额发放了粮食直补和农业综合直补,完全符合中央一号文件和河南省政府文件精神,程序符合政策规定。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代理律师在案件结束后继续从情理法的角度继续对当事人进行说明和心理疏解,缓解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刚性反应,消除了继续上访的可能性,从根本上完善了法律的社会效应。
三是救助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
濮阳律师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清理不利于农民工流动、进城就业方面的歧视性规定或不合理限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清丰县供销社第二轧花厂1999年停产, 企业拒绝支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李占斗等154名农民工多次与厂方交涉未果,上诉到清丰县法院。一审败诉后,他们就寻求到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在田华刚、罗燕律师的努力下,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获胜,维护了154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律师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先遣队
面对新的社会形势和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濮阳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探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途径和新渠道,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格局。
一是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市律协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及各项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