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民国时期的国学大师黄侃先生曾经有言:“学问最高者语言最简”,在行政法这门学问的研究者中,南博方教授可当此言。据该书“译者附录”的不完全统计,如果以1959年30岁从东京大学博士毕业任教时开始计算,50年间南博方教授的著作37种(不计再版),论文161篇,判例评析43篇,翻译的法律10部,可谓著作等身。南博方教授能够如此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地写出此等行政法教材,正是以长达半个世纪不断勤奋研究而形成的深厚学养为基础的。
黄侃先生又说:“治学第一当恪守师承,第二当博学多闻,第三当谨于言语。”这是黄侃先生夫子自道,也是南博方教授一生治学的写照。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南博方教授继受其师田中二郎教授的理论体系,并有所发扬,可谓恪守师承;在治学所涉及的领域上,不仅跨涉行政法、租税法、环境法等多个领域,而且入则教授出则审判官,从学术到实务,皆多有贡献,可谓博学多闻;从这本行政法教材和其他著述上可以看出,文字精到,鲜有赘言,可谓谨于言语。
最后必须提及的是,南博方教科书之所以能够风行于中文世界,大部分功劳得归功于译者。杨建顺教授作为南博方教授的亲炙高足,留学日本期间从本科到博士竟从未间断地聆听南博方教授的课程长达十年之久,尽得南教授的真传,更兼杨建顺教授已是当代中国行政法学大家,充任南博方教科书的译者,可谓书得其人。严几道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杨建顺教授翻译此书,堪当此三字。
【作者简介】
杜宇峰,1970年生,女,河北省昌黎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100872),法学硕士。 张步峰,1979年生,男,湖南省衡阳县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00081),法学博士。
【注释】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
参见杨建顺:《译者前言》,载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1页。
南博方:《日本行政法》,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8月版。
B·M·马诺辛等:《苏维埃行政法》,黄道秀译,群众出版社1983年7月版。
龚祥瑞:《比较
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3月版。
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10月版。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
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目前常见的1997年第2次印刷的《法国行政法》注明该书是1988年第一版,应属有误。据在2006年1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王名扬著《比较行政法》中,应松年和姜明安二位先生为该书所写“序”中都不约而同地提到《法国行政法》出版于1989年。
Otto Mayer,有多种中文译法,其中杨建顺教授译为“奥特·玛雅”,并详细阐述了采用此种译法的深意,因从其译法。参见杨建顺著:《行政规制与权力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注脚①。
奥特·玛雅:《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这个译本没有翻译分论部分,文中所列仅相当于行政法总论部分的内容。
参见米歇尔·施托莱斯:《德国公法史(1800—1914)》,雷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43—547页。
美浓部达吉:《行政法总论》,黄屈译,上海民智书局1933年版。
参见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3、71—73页。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121页。
参见田中二郎:《行政法总论》,有斐阁1957年版;《新版行政法》(上卷),弘文堂1974年版。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初版序”。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51—52页。
参见杨建顺:《行政法学方法论——写给大学本科生》,载王亚新等:《迈入法学之门》(法科学生读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6—137页。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179、194页。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4页。
南博方:《行政法》(第六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