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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至简

  

  二、南博方行政法教科书体系的源流


  

  南博方行政法教科书从初版到最新版,都是十五章的体系架构。最新版的体系如下: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二章行政组织法;第三章行政作用;第四章行政行为;第五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第六章行政立法和自治立法;第七章其他行政作用;第八章行政上的法律关系;第九章行政程序;第十章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第十一章确保行政实效性的制度;第十二章行政上的损失补偿;第十三章行政上的损害赔偿;第十四章行政型ADR程序;第十五章行政案件诉讼与裁判制度。


  

  与初版相比,仅仅二章发生了变动,即新增加了“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作为第十章,将原来的第十四章“行政事件诉讼”和第十五章“行政事件诉讼的审理程序”合并为现在的一章,即第十五章。其他章次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名称上变化,内容基本未变,如“确保行政实效性的制度”原名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行政型ADR程序”原名为“行政不服申诉”。由上可知,南博方行政法教科书从初版到最新版,在体系上具有非常稳定的延续性,只是根据日本法制的最新发展添加或修改了一些必要的内容而已,如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和替代性纷争解决(ADR)程序的重视。实际上,南博方行政法教科书的体系是对其继承的行政法理论体系的一种发扬。


  

  南博方教授师从日本战后行政法的一代宗师田中二郎教授(1906—1982),而田中二郎教授则师从战前日本行政法学大师美浓部达吉教授(1873—1948),美浓部达吉教授的学说则源自被誉为德国乃至世界“行政法学之父”的奥特·玛雅教授(1846—1923)[9]。日本明治时代移植普鲁士的法律体系,仿照德国普鲁士宪法制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明治宪法,并在该宪法下设立了行政法院,构建了行政诉讼、不服申诉、行政执行等一系列行政法律制度。美浓部达吉在1897年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在内务省工作,1899年,留学于德国、法国和英国,大部分时间在德国度过,深入学习了德国的宪法和行政法学,尤其是奥特·玛雅教授的行政法学。奥特·玛雅著《德国行政法》是体系化、系统化的大陆行政法学的开山之作,初版、二版、三版分别出版于1895、1914、1923年,美浓部达吉在1903年即将该书翻译日文在日本出版,并在1924年模仿该书体系出版了《行政法撮要》,后又出版基于日本战前行政法研究而成的《行政法总论》。从行政法总论的体系结构上来说,从美浓部达吉到南博方,基本加以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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