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水法》没有对“水务”做出明文规定,但不影响其作为我们城市水务法规体系的重要一员。近年来,我国制定的与城市水务有关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主要有:(1)《
水法》(2002年);(2)《
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3)《
防洪法》(1997年);(4)《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5)《
防汛条例》(2005年修订);(6)《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7)《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8)《
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年);(9)《水利部关于转让水权的若干意见》(2005年);(10)《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11)《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12)《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13)《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1994年);(14)《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15)《
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1997年);(16)《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17)《
水文条例》(2007年);(18)《
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试行)》(1997年);(19)《城市公用事业利用外资暂行规定》(2001年);(20)《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1年);(21)《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年);(22)《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2002年);(23)《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2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资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25)《
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26)《
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27)《
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1998年);(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收支管理的通知》(2001年);(2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