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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中的人、事与史——读王健的《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

【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政制度、司法制度与诉讼法理论。
【注释】  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关于这一点的分析,可以参阅费孝通:《中国绅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
  对此的故事可以参阅司马迁:《史记》,岳麓书社2006年版,第348-350页。
  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7-63页。
  关于传统中国知识分子如何得君行道的详细分析,请参阅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下册,生活·讀書·生活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423-457页。
  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1-75、153-154、159-161页。
  根据王健博士的考察,首先是传教士们,然后是日本的一些法学者,比如说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等,还请了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庞德来考察中国的法学教育,并提出建议(具体的情况请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148、194-197、356-361页)。
  关于东吴法学院的设置,可以参阅康雅信:《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大学法学院》,载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8-297页;也可以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6-244页。
  具体分析请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140页。
  参见同上,第148-152页。
  可以从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开设的课程表看出;而且当时的官员盛怀轩就认为当时重要之事有三,内政、外交与理财,前两者都是以公法为基础的(具体分析请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166、159-161页)。
  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页。
  对此的向此分析请参阅同上,第199-216、174-175页。
  请参阅同上,第260-264页。
  请参阅同上,第268-291页。
  关于严复对中国现代化的牛马比喻或悖论,大致是说,如果我们牛像马跑得那么快,先把马蹄装上去,发现还是不行,没有马的骨骼,继而把骨骼移植过去,发现还必须有马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支持,但是如果将这些都装在牛上,牛就不再是牛,而是马了,但又有不可能成为马,因此导致牛马悖论(对此的具体叙述请参阅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新星出版社2008年版,第69-70页)。
  请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五章。
  同上,第315页。
  关于美国的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而且是研究生教育的情况以及运行情况可以参阅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338-350页。另外,关于美国本科教育的通识教育的基本分析请参阅甘阳:《通三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07-126页。
  对此的详细分析请参阅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6-330页。
  康雅信:《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大学法学院》,载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8-297页。
  【美】罗兰·斯特龙伯格:《西方现代思想史》,刘北成 赵国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正面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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