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河南省高院、商丘中院现任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
普通老年一兵
【全文】
社会背景
①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并报了警。警方将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带走。该案因证据不足数次被检察院退回。九次认罪,数次喊冤,最终他却选择了沉默。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后,赵作海被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②2010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③2010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听取了商丘中院关于赵作海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④2010年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
⑤2010年5月8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审委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判委员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⑥2010年5月9日上午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随后,监狱刑罚执行科依照法定环节对其发放了释放证明书和回家路费,监区向其移交了个人材料、财物。9时30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与老家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派出的代表一起离去。
⑦2010年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⑧2010年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院领导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亟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当地政府曾答应给赵作海建4间房子和院墙。据当地知情人透露,在当地盖4间房子,加上院墙大概需要10余万元。),解决生活问题,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同时,按照宋海萍院长的要求,该院分管国家赔偿工作的副院长栾立学带领赔偿办主任孟丽看望赵作海,共同向其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