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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本银行服务排斥及其治理

  

  四、关于我国治理基本银行服务排斥的建议


  

  关于我国金融排斥包括基本银行服务排斥的现状,尚无系统、权威的统计。在亚洲开发银行Nimal A.Fernando的研究报告中,中国赫然被列为满足低端市场金融服务需求存在最大缺口的发展中大国之首。[25]姑不论其判断是否精准,我国存在金融排斥包括基本银行服务排斥则是不争的事实:截至2007年末,全国2868个乡(镇),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仍没有任何金融机构;[26]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27]因农村汇款体系不健全,许多农民工年终不得不携带大量现金返乡;一些银行堂而皇之地对低结余账户加重收费;有的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抬高开户和服务门槛(如将开户起存金额及每次存、取款金额定为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令低收入者望洋兴叹。


  

  针对上述部分问题,我国政府已采取相应措施。2005年底,为缓解农民工汇款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金融机构启动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农民工在务工地或家乡办理“银联”卡并异地存款后,可直接在家乡就近的农村信用社取款;目前,该试点已在全国铺开。2006年12月,为应对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农村网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人政策,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并批准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8]但是,这些政府努力还不系统、周全,还存在不少死角,还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政策层面,没有上升到制度建设的高度。


  

  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而要实现此项中心工作的目标,就不能不对金融排斥包括基本银行服务排斥进行治理。以下,笔者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就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将“构建普惠性金融体系”(building a mor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此乃有效治理金融排斥的重要前提。这里所说国家发展战略,不仅指国家金融发展战略,而且指更广泛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因为金融排斥绝非单纯的金融问题。我国政府虽已就金融排斥采取若干具体措施,却并未将其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既无全面的调查统计,亦无总体目标和全局规划,更无制度构建和责任分工。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二)立足国情,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治理基本银行服务排斥,国外已有许多成功做法,但并非全都适合我国国情。比如,我国基本银行服务收费仍处于较低水平,不少服务项目免费,并无针对低收入人群设置基本银行账户之必要;再如,我国身份证管理制度已相当完备,开户身份证明要求并不妨碍基本银行服务的广泛享用,亦无适当放松或简化之必要。


  

  当前我国基本银行服务排斥的要害,在于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的农村,在于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只要解决了这部分地区、这部分人口对基本银行服务的享用,我国的基本银行服务排斥就会有根本性改观。此外,对银行忽视、排斥低端客户的倾向,政府亦当重点关注,再也不能无所作为。尽管此问题目前尚未充分外在化,但已有所反映于部分银行的经营做法,若不及早预防和矫正,极可能升级为加剧基本银行服务排斥的重大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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