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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

马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


马效龙;潘肖华


【全文】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政县马家堡镇人,47岁,农民,无前科。2010年2月23日11时许,和政县公安局侦查员协助交警大队调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前往马某某家调查取证时,在其家发现一地窖,地窖内放有枪支零部件及制作工具,搜查查获枪支零部件87件。据马某某供述:我在临夏认识“大个子”,那个“小个子”是那个“大个子”带到我家的。他们俩说的是藏语,他们俩自称是青海人,他们俩的名字和具体住址我都不知。我在临夏遇到“大个子”说要在我家干点活,每个月给我1400元钱、我的家人给他们做饭<一日三餐 ),伙食费每个月给我300元,不过要在我的家中挖一个地窖,当时他给我的报酬比较高 ,我也没问他在我家干什么活我就答应了, 并把我家的固定电话号码留给了他,大约过了10天, 我把他带到我家,他把我的家详细看了一边后,他让我在我家北方的套间内挖一个地窖,他要求地窖的高度只要人站在里面不碰头就行,宽要1米,长要 1.5 米,他还说地窖内的电, 过几天他来后自己接,我同意后他就走了,他走后的第二天,我按照他的要求挖好了地窖。在地窖的上面做了一个炕,旁边留了一个人出入的小口。五、六天前的一个晚上“大个子”领着“小个子”来到我家,来时他们背内装铜板、电焊机等东西的四个塑料带都放到了地窖里。第二天早他们两人就开始把电接到地窖内,他们让我去买塑料管,我就到集镇买了塑料管,买来后他们把塑料管安在了地窖顶部,具体干什么用的我也不知。接好电后他们两人就进入地窖干活, 我看了一下,他们在剪钢板当天晚上我睡觉时, 听见了砸铁的声音和磨光机响的声音,第三天早我去叫他们吃饭时, 他们俩还在地窑内干活,有些制造好的零件放在地窑内, 那些零件的模样像短枪支零部件,加上他俩在地窑内干活并且是晚上干,我一看就明白了他们俩在制造枪支,当时因为他们给我的报酬比较高,所以我没有过问,也没有阻挡他们继续制造枪支,就这样他们制造枪支一直持续到今天。马某某之妻汪某某说: 前段时间的一天在我家里,丈夫马某某对我说他在临夏市碰上一个人,这个人在我们家里做个啥哩,他给了我们茶叶钱,前天早上(2 月 21 日 )一个人来到我家,他在地窖里干了一天活,具体干啥的我也不知道,晚上住在我家,昨天我感冒睡了一天,这个人何时走的我不知道,今天公安局的人来我家时, 我还在睡觉。在我家地窖干活的这个人大概四十多岁, 脸色黑, 身高一米七,体型中等,本地口音。经鉴定送检的自制手枪部件均属手枪零部件,共计 61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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