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 赵作海 何鹏三奇案的异同
——公检法三部门应贯彻“独立办案、协同作战、相互制约、分工负责”原则
普通老年一兵
【全文】
前 言
佘祥林杀妻案发在1994年1月19日,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4月12日佘祥林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京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法院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5年5月15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1996年2月7日,京山县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再次退查。1997年因行政区划变更,京山县检察院于1997年11月23日将此案呈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同年12月15日,荆门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佘祥林的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将该案移交京山县检察院起诉。1998年3月31日,京山县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京山县法院。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1998年京刑初字第046号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荆刑终字第08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佘祥林被投入沙洋监狱服刑十一年。2005年3月28日被害人张在玉突然回家佘祥林案真相大白。
赵作海打架杀人案发在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作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院于2003年2月13日(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突然回家赵作海案真相大白。
何鹏恶意取款三抓三放案发在2001年3月2日,何鹏利用本人农业银行仅有10元的储蓄卡先后6次在他行取款机取出现金4400元;3月3日上午,又连续取款215次,共取出现金425300元。两日共取款429700元。2001年3月5日陆良县公安机关(陆良县警方)带着陆良县农业银行工作人员找到何鹏,何鹏及其父母当即将所取款的全部本、息归还了发卡银行。之后①2001年3月5日陆良县公安局陆公拘通字(2001)137号《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01年3月5日将涉嫌恶意透支的何鹏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陆良看守所。”【即一抓】;②2001年3月12日陆良县公安局陆公证字(2001)64号《释放证明书》“兹有何鹏男22岁原住陆良县马街镇金家村第七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01年3月5日被拘留,经陆良县公安局批准不构成信用诈骗,予以释放,特此证明。”【即一放】;③2001年4月6日陆良县公安局陆公拘通字(2001)196号《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何鹏因涉嫌盗窃罪,经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01年4月6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陆良看守所。”【即二抓】;④2001年11月13日陆良县公安局陆公证字(2001)272号《释放证明书》“兹有何鹏男22岁原住马街金家村七社,因盗窃案,于2001年4月6日被逮捕,经检察院取保候审,予以释放,特此证明。”【即二放】;⑤2002年3月11日陆良县公安局陆公拘通字(2002)151号《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何鹏因涉嫌盗窃罪,经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2年3月11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陆良县看守所。”【即三抓】。⑥2002年7月12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曲刑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何鹏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⑦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2002)云高刑终字第1397号《刑事裁定书》对被告人何鹏不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7月12日(2002)曲刑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的上诉。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⑧2009年12月7日最高院(2009)刑核字第71号《刑事裁定书》“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云高刑再终字第8号对原审被告人何鹏以盗窃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的刑事判决。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三放】(由于此判决。何鹏于2010年1月16日第三次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