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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表达的民主考量

  

  2、网络表达的互动性与监督性是深化民主的恒久力量


  

  民主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与人民之间互动的流畅程度和民主的内在制约性。就民主的整合功能来说,集体行动者与个体行为者之间必须有一种沟通机制,公民与行政人员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互动是当代公共治理的基本标志。协商网络技术使信息传递的交互性使得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性大大提高,政府在网络发展的浪潮中也更新了自己的观念,改进了社会治理的方式。在最近几年里,各级政府都加快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许多官员也转变了观念,以论坛、留言板、聊天室的方式与网民沟通,倾听网民建议·。政府与网民之间的沟通、对话,改变了以往的相对封闭工作方式,公民与政府官员、选民与代表(议员)的直接对话变得简便易行,他们之间的互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间距被大大缩小了。依托网络这个公共平台,公众与政府之间可以实现良性互动,通过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意见交流或信息沟通,民众的意见得到了及时、充分地表达,政府也提高了对公众需求的回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这不仅使得政府的决策更符合民意和公共利益,提高了政府决策的可行性,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新型的沟通方式形成了一种民主决策机制,保证了公众参与决策的可能性和有效性。


  

  制约性之于现代民主社会,往往表现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在民主社会中,民主与监督应该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可以说,监督是民主的延伸,是对民主制度的一种保护。“民主的成分越多,就意味着对权威的监督越多”。[17]长期以来的农耕文明塑造了传统政治社会封闭性,国家机关与社会民众之间缺少经常性的交流、重大国家信息坊间化、国家公务活动透明度低、社会成员参政议政的渠道不畅、政府活动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政府权力也就像被宠坏了的孩子一样,经常越过自己的权力范围,侵犯权利的领地。在当代社会,情势发生变更,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芸芸众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使小小百姓也能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监督政府的权力运作。网络信息传递的自由性带来了网络表达的繁荣,这既是公众参与的体现,更是一种监督力量。公民的意见经过网络的表达和整合功能,形成舆论并对政治决策过程产生影响。例如,在“华南虎”事件中,正是网民的“打虎运动”才使有关部门没有向错误的方向走得更远。网络表达具有强大的社会监督能力,它通过把政府置于大众目光之下,减少了国家侵犯公民权利的可能性,其所具有的批判精神和监督功能推动着我国的宪政和民主进程。


  

  二、网络表达的民主性隐忧


  

  (一)网络表达诱致公共秩序紊乱


  

  网络的去中心化和匿名制度,使人们获得了空前的言论自由。这一方面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可能使整个社会陷入紊乱与无序之中。网民在享受着网络表达自由的快感时,很容易忘记原初目的,淡化了自己责任意识。虚拟的空间对现实的解构,抹去了真实世界对伦理、道德、法律等一切社会文化的价值规范的界定,部分网民开始摆脱道德规范和法律观念的约束,将个人视为真理的惟一判断者。他们在网上放纵自己的言论与行为,对自己言行的后果则毫不顾忌。有的网民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例如网友“夏日追随”在《枣庄论坛》上发布谣言帖。·有的网民无视他人的心里感受,在网络发表辱骂或诽谤他人言论。例如一名辽宁女孩因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玩不了游戏,竟对四川灾区人民发表长达了4分40秒的辱骂言论。有的网民则发布一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k 还有的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一些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或其它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缺乏外在约束的网络表达导致一些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淡化和伦理道德失范,这种言论自由失去了其本身所蕴涵的民主价值,转化成了一种破坏性力量,冲击着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就明智的、有益的讨论来说,某些秩序的规则是必需的。如果大家不接受探究和争论的合理程序,言论自由主失去了它的价值”。 [18]和谐的社会秩序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追求的目标,它是任何个体利益可预期性的前提。因此,在倡导网络表达的自由的同时,必须在个人自由与公共秩序之间寻找一个黄金分割点,以求得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保证网络表达的民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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