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8日至7月7日,笔者随机确定了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合肥、贵阳、兰州、武汉、杭州、西安等10座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以及江苏省内连云港、无锡、淮安、苏州、南通等5座非省会城市的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作为对象,网上调查了其环境信访栏目设立和运行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在15家城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中,正常开通的有10家,占被调查对象的67%;公布了《
环境信访办法》的有3家,占被调查对象的20%;专门设有环保信访栏目的有2家,占被调查对象的13%。
3、试验和调查的结论
尽管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只有其“便民服务”栏目中“局长信箱”功能与环境信访工作机构类似,然而其实际上部分发挥着网上环境信访的作用。从全国部分环境保护局网络环境信访调查情况看,各地环境信访制度运行的规范程度不高,并且虽然大多数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设立了类似环境信访机构的栏目,但大都未正常开通。
(二)提出问题
2005年《
信访条例》和2006年《
环境信访办法》均对我国环境信访的原则、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职责、渠道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然而,通过试验和调查所发现的执行环境信访制度不规范、不得力的现象,促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我国环境信访制度有存在的必要吗?我国环境信访制度还有哪些可待改进的空间?特别是,从纠纷解决机制角度,如何看待环境信访机制?
二、我国环境信访制度存在的现实基础
1.从社会发展态势看,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完成,环境问题的产生相当部分是由于我国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所造成的。由于相邻关系当事人之间环境利益纠葛的总趋势和总规模经常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个别的环境利益冲突倘若处理不当便会造成环境纠纷乃至群体事件。仅以城市小区来说,在一些大中型城市中,社区以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为主,相邻的上下左右之间,尤其私人与商铺之间的环境利益纠葛时有发生。在众多大城市中,随着最近10余年来住宅商品化趋势的发展,土地使用密度日趋饱和,居住成本日益提高,建筑密度加大,日常生活中环境利益纠葛呈愈演愈烈之势。譬如,从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开的信访信息看,当事人反映的主要是由油烟、噪音(空调、施工)、垃圾、电磁辐射、电光等造成的相邻关系中环境利益纠葛问题。这些环境利益纠葛的产生不能不说与我国当前的商品经济急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的人际关系疏离、环境利益关系紧张相关。